仪制司
清末礼部下设职能机构
仪制司是清末礼部改革后设立的核心机构,其前身为鸿胪寺与礼部主客清吏司合并改组而成。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推行中央官制改革期间,将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后设立此机构,专司国家礼仪典制事务。该机构承袭明代仪制清吏司职能,主管嘉礼军礼相关典章制度,同时管理学务及科举考试事宜。宣统元年(1909年)因避溥仪名讳改称典制司,其余职能架构未作变更。
机构沿革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实施中央官制改革,原鸿胪寺作为独立机构被并入礼部,与主客清吏司合并改组为仪制司,此举标志着礼部机构精简重组的重要举措。
宣统元年(1909年)因避末代皇帝溥仪名讳,该机构更名为典制司。改制期间原有职官体系与职能范围均未作实质性调整。
职能范围
作为礼部核心职能部门,仪制司继承明代仪制清吏司的传统职能,具体包括:
该机构在整合鸿胪寺原有外交礼仪职能后,进一步强化了国家礼仪制度的统一管理。其职能体系延续至宣统年间,成为清末推行新式教育前传统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执行机构。
历史地位
1906年机构改组后,仪制司成为礼部四大清吏司之一,其职能承袭自明代仪制清吏司,掌管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等事务。该机构的设立标志着清代官制从六部制向近代行政管理体系过渡的重要尝试,其职能转型直接影响了1906年中央官制改革后的教育管理体系重构。
参考资料
礼部.中国百科.2022-01-20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6 10:09
目录
概述
机构沿革
职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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