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产
政府代为管理产权不明房产的法律术语
代管产是指产权尚未确认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经法院审定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机关依法代为管理的特殊房产类型。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和2024年发布的房产测绘管理规定,代管产作为四大法定产别之一,在房屋勘测时需特别标注代管状态及原产权人信息。其产权性质具有不确定性,当原产权人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出申请时,可依法撤销代管状态并退还房产。
法律定义与特征
代管产作为法定产权类别,需满足两项核心要件:产权归属尚未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或产权人长期下落不明且未办理委托手续。其管理权限来源于法院的正式审定程序,属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非自愿性监管措施。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文件要求,在房屋产权调查过程中,测绘机构须单独标注代管产属性,并完整记录被代管房产的原产权人姓名等基础信息。2024年修订版文件延续该项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代管产状态变更的登记管理制度。
管理程序规范
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代管产实施监管时,需建立专项管理档案,包含以下要素:
在代管期间,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房产主体结构。若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修缮,需报请法院备案后方可开展作业。
与托管产的区别
代管产与托管产虽同属政府监管范畴,但存在本质差异:
湖南省房产测绘规则特别规定,代管产调查表需注明代管及原产权人姓名,与托管产等其他产别形成区分性标识。
撤销代管条件
根据2020年房地产权属管理相关规定,撤销代管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
撤销程序包含产权人申请、审查及退还房产。根据有关政策,只要满足条件,随时都可以撤销代管,将房产退还产权人。
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代管期间产生的收益处置,现行制度规定:
若代管房产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按省级政府制定的专项处理办法执行。湖南省明确要求对代管产在房产调查时注明代管及原产权人姓名。
参考资料
关于印发《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04-28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 .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2024-03-13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6 20:31
目录
概述
法律定义与特征
管理程序规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