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
被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主体
付款人是票据法律关系中接受支付指令的主体,其身份由出票人在票据上指定。在汇票、支票和本票等不同票据类型中,付款人身份存在差异:汇票可为银行或企业,支票限定为银行,本票则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付款责任。付款人需通过承兑等法律行为确认支付义务后,方能成为票据主债务人,若未履行支付义务,出票人或背书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地位与构成
付款人作为票据基础法律关系三方主体之一,与出票人、收款人构成权利义务闭环。其支付义务的成立需满足两个前提:票据形式合法有效;通过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
票据类型中的身份差异
责任与行为规则
付款人拒绝支付需满足法定条件,包括:
与承兑人的核心区别
承兑人特指在汇票中承诺付款的主体,其特点是:
实务场景与风险
在信用证交易中,开证行作为典型付款人需严格审查单证一致性。付款人可通过建立票据审查机制、完善签章管理制度等方式防范操作风险,对异常票据应及时行使拒付权并出具书面退票理由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4 21:23
目录
概述
法律地位与构成
票据类型中的身份差异
责任与行为规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