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职能机构
人事处是高等学校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及人力资源配置的行政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承担人员编制、招聘调配、考核晋升、薪酬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用人计划、组织职称评审、实施师资培养、管理教职工工资福利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办理离职退休手续等。该部门同步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统筹教师入职审查、学生入学政治审查及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派遣事务。
机构介绍
一、计划和总结制度
人事处
年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制订实现年度计划的工作台帐,每学期末和年度末均做工作总结。
二、会议制度
1.每周一次处长办公会,讨论和研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讨论的有关事宜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每周召开一次全处工作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3.每半年召开一至两次全校人事工作会议,布置工作或交流经验。
三、请示报告制度
人事处的工作人员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随时处理,凡重大或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处长,个人不能随意表态和自作主张。
四、公文收发承办制度
凡上级发来的公文或基层给人事处写的报告,均需交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进行登记,处长和副处长阅文,并按处长批示意见办理。
五、保密制度
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妥善保管机密文件、材料,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通信和公共场所不谈机密问题。
参考资料
部门简介.北京农学院主页.2025-08-25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18 05:55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