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府路是金代于皇统二年(1142年)由
宋朝永兴军路改置而成的一级行政区划。其治所设于京兆府(今陕西西安),辖境最广时包含今陕西韩城、
铜川以南,
乾县、
武功以东,
镇安、
山阳、
商南以北,及
山西、陕西
黄河以西区域。作为金代总管府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政区延续了汉唐丝绸之路核心区域的地理特征,存续至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废止。
金熙宗皇统二年(1142年)调整全国行政区划时,将原
北宋永兴军路改制为京兆府路,与
庆原路、
熙秦路、鄘延路并称陕西四路。
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后,陕西地区的路级建制虽经调整,但京兆府路作为核心建制持续存在。该政区在金代行政体系中属总管府路范畴,与转运司路、提刑司路共同构成三级管理体系。
蒙古中统元年(1260年),京兆府路改为秦蜀行省治所。
至元十六年(1279年),
元朝正式废除京兆府路建制,将其改置为安西路总管府。这一调整标志着该地区行政建制从'路'向'府'的转变,辖区范围进一步缩减至关中核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