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西汉至曹魏时期京畿地区的行政区划
。该行政区划长官品级高于普通郡太守,辖县数量远超同期其他郡国。曹魏黄初元年(220年)改置为京兆郡,标志着其作为特殊政区时代的终结。
建置沿革
西汉太初元年(前104年),汉武帝将原秦内史辖区分置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形成以长安为中心的三辅政区体系。新莽时期更名为西都京兆大尹,东汉建立后恢复旧称但辖县缩减至十县。三国曹魏政权建立当年(220年),京兆尹改制为郡级政区,结束其作为特殊行政区划的历史地位。
辖区与人口
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统计显示,京兆尹辖户19.57万,人口68.24万,是汉代文献记载最早的人口数据。辖区东界至华县,西达兴平市,南抵渭水南岸,北接泾河沿线。核心辖县包括长安、新丰、蓝田等,东汉时期将部分县划归左冯翊管辖。
行政地位
作为首都圈行政机构,京兆尹具有三项特殊性:
历史影响
该政区制度为后世首都圈管理提供范本:
最新修订时间:2025-07-02 14:09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辖区与人口
行政地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