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分成合同(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PSC)是国际油气资源开发的主流合作模式,起源于1966年
印度尼西亚。
1966年印尼政府为摆脱租让制束缚首创该模式,规定外国公司须在发现商业油气田后分阶段缩减勘探面积(30年周期内返还70%矿区)。中国于
1993年通过《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确立PSC法律地位,
2013年批准首个页岩气产量分成合同(
中石油与
壳牌合作开发富顺-永川区块)。
在石楼西煤层气区块开发中,中海沃邦与中油煤2009年签订的产量分成合同规定:勘探阶段由承包商全额投资,开采阶段双方按比例分配天然气销售收入,合同期限30年。截至2024年,该区块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达1,276亿立方米,成为国内PSC模式成功案例。
我国产量分成合同依据国务院条例制定,截至2017年仍存在效力层级低、标准化不足等问题。典型合同约定:勘探发现商业储量后,承包商需在6年内完成1770万美元地震勘探投入,且产品分成比例需扣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