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六部制是
隋文帝杨坚废除
九品中正制后,通过五部六曹制过渡阶段确立的中央官制,标志着
隋朝结束
南北朝分裂局面后的改革。该制度设
尚书省、
门下省、
内史省、
秘书省、
内侍省五省,其中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为核心行政机构,秘书省掌管图书典籍,内侍省负责宫廷事务。尚书省下设
吏部、
礼部、
兵部、度支部(后改民部)、都官部(后改刑部)、
工部六部,分管具体政务。内史省长官
内史令负责决策拟定,门下省长官
纳言承担审议职能,尚书省通过左右仆射统领六部执行政令。
三公、三师等官员亦参与朝政决策,与三省长官共同构成宰相体系。
开皇十年,公元
590年八月,天下统一,隋朝结束中国四分五裂割据的局面。实现了自秦汉以来中国的又一次大统一,使北方民族大融合,南方经济大发展。
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
三公、
三师也
参预朝政,也是
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