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名单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是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名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的,应当转载稿源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发布沿革
为适应网络传播新形势新变化新需求,进一步夯实网络传播秩序管理基础、丰富互联网新闻信息供给,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网信办组织对2016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进行了更新。
2025年6月,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截至2025年6月)。
2025年8月,为进一步夯实网络传播秩序管理基础,国家网信办顺应各地各单位需求,组织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进行了更新,公开发布《2025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版本特点
2021
一是“新增一批”。严格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管理规范、代表性强、影响广泛的媒体、网站以及政务发布平台等按照应进尽进原则纳入稿源名单。
二是“核校一批”。对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中因机构改革、单位撤并等,导致名称、网址、主管主办单位等发生变更的稿源单位进行核校,定向确认、据实更正,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剔除一批”。对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中不再符合条件、日常表现不佳、缺乏影响力的单位,从名单中移除,切实维护名单的严肃性、公信力。
2025
6月
名单涵盖稿源单位1451家,包括:中央新闻网站和重点理论网站31家,中央新闻单位及其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86家,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122家,其他单位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政务发布平台87家,地方新闻网站513家,地方新闻单位573家,省级政务发布平台31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的,应当转载稿源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鉴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服务形式越来越丰富,稿源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服务形式不定期更新,更新后的名单对呈现形式进行了优化,除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政务发布平台和省级政务发布平台外,仅明确列出稿源单位主体(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稿源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服务形式皆列入稿源名单范围。稿源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情况,可通过国家网信办官方网站“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版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入口进行查询。
8月
名单涵盖稿源单位1459家,包括:中央新闻网站和重点理论网站31家,中央新闻单位及其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86家,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117家,其他单位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1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政务发布平台90家,地方新闻网站513家,地方新闻单位573家,省级政务发布平台31家。
加入程序
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等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党政机关开设的官方发布平台等三类单位可申请加入《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主管主办单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的发布平台,向国家网信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等向所在省(区、市)网信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网信办按程序审批。
版本变化
一是数量大幅扩容,总量是此前的近4倍;
二是领域多元拓展,新收录一批理论网站和媒体、专业财经类网站和媒体、军事类网站和媒体,及一批涉及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行业媒体,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多元;
三是首次将公众账号和应用程序纳入名单;
四是为鼓励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展,首次将具备条件的江苏江阴市浙江长兴县福建尤溪县江西分宜县河南项城市湖北赤壁市湖南浏阳市四川成都高新区陕西陈仓区甘肃玉门市等1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纳入名单;
五是大幅扩容政务发布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政策发布、权威发声提供有力保障。
名单管理
国家网信办将继续强化对名单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名单进行复核更新,对名称发生变化的稿源单位进行更名,将已停止运营、长期未更新、已被取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宣传管理要求造成恶劣影响、出现严重导向问题或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多次被通报而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撤出名单。同时,在复核更新的基础上,将一些契合形势需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增补纳入名单。
全部名单
2025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30 14:20
目录
概述
发布沿革
版本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