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版物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数字化知识著作,包含经编辑加工后供公众浏览、阅读或下载的在线传播产品。其覆盖范围包括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传统媒介的数字化形态。
含义
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即为互联网出版物。
其作品主要包括:
(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
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
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分类
总体分类
互联网出版物包括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杂志、互联网报纸、互联网电子出版物、互联网音像出版物、互联网学术文献出版物、互联网教育读物、互联网地图出版物、互联网游戏出版物、手机出版物等。
互联网出版物形态
由于编辑出版方式的多样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出版物呈现多种多样的形态。根据有无对应的纸质版,互联网出版物可以分为与印刷版共存的网络版和纯网络出版物;根据出版物中内容表现形式的不同,互联网出版物可分为单一以图文形式表现的网络出版物和集图文音像动画于一体的多媒体网络出版物;根据出版时间的先后,互联网出版物可分为印后网络出版物和优先数字出版物;根据内容汇编形式的不同,互联网出版物可分为独立版网络出版物、集成型网络全文数据库和专题知识数据库出版物等。
1∙1 优先数字出版物 它是指经过编辑加工的作品在印刷出版之前,优先通过互联网予以正式出版。网络出版时间在印刷出版之前。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速度快。在国内逐渐兴起的采用这种模式的典型是期刊。优先数字出版科技期刊的优点在于,既快速地确认了作者对作品的首发权,也保证了读者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信息。对最新信息的快速获取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研究人员能否占领科研竞争的制高点,赢得科技发现的主动权。这些优点有利于优先数字出版期刊吸引优秀作者投稿,从而提高刊物的质量和竞争力。此外,优先数字出版的文献质量和情报价值一般比较高,因此其出版定价会相对较高。这将给出版单位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这也是对网络出版物盈利模式的一种有益的探索。
1 ∙2 集成型网络全文数据库出版物 这是相对于独立版网络出版物来说的。独立的网络出版物,比如单个期刊的网络版,其内容范围往往没有超出纸质版;而集成型网络全文数据库,则是将某个领域的甚至是全国范围正式出版的某类出版物(如期刊)集中起来,以数据库形式整合汇编到一起,提供具有增值服务功能的一种网络出版物。比如中国知网出版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网络出版总库》《国学宝典数据库》等。数据库的汇编形式是原版形式所不具有的,如以某种分类体系对所有文献都进行汇编,并能够分类检索,对所有文献的各种信息包括参考文献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结构化的提取与标注,在数据库中制作成元数据索引,在互联网上能按标注的元数据索引进行统一检索、链接等。
1 ∙3 专题知识数据库出版物 这种出版物是基于集成型网络全文数据库出版物而面向用户的个性化出版物。它是指根据某个行业、某类用户群的需求特点,以他们关心的主题选择内容,以他们的分类思维和使用方式编辑内容和定制服务功能,为他们量身定制的一种网络出版物。比如中国知网推出的汽车维修技术数字图书馆、政协参政议政知识库等。这种出版物既具备集成型网络全文数据库的各种功能,又十分贴近读者的需要,受到读者的欢迎。
相关规定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1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0次署务会和2002年6月27日
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出版机构依法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止和破坏。”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互联网出版物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