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专区
民国时期江西省第四行政区下辖的县级行政区
乐平专区是民国时期江西省第四行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1932年江西省行政区划调整中,乐平县明确划归第四行政区管辖(驻鄱阳)。1935年因全省行政区划重组,该县改属第五行政区(驻景德镇)。该区域的行政隶属关系与婺源县划归江西、景德镇行政地位提升等历史事件形成关联。1949年随着政权更迭,曾短暂设立乐平专区,但同年即被并入浮梁专区
设立背景
1932年江西省实施行政区划改革,将全省划分为13个行政区。其中第四行政区以鄱阳为行政中心,辖域涵盖赣东北地区。此次调整中,乐平县正式被划入该行政区的管辖范围,形成以鄱阳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系。
行政区划调整
1935年江西省行政区划再次变革,全省行政区数量缩减为8个。在此次调整中:
此次调整与景德镇作为陶瓷产业中心的地位提升直接相关,标志着赣东北地区行政管理重心向工业城镇转移。
辖区范围变化
1932年初设时期,第四行政区管辖范围包括:
至1935年行政区划重组后,新的第五行政区辖区调整为:
历史沿革
1934年受皖赣边界调整影响,原属安徽省的婺源县划入江西省。1947年婺源复归安徽期间,第五行政区的辖区范围发生变动。
1949年5月中国共产党接管赣东北地区后:
行政特征
作为民国时期特殊政区形态,乐平专区呈现出以下特点:
该专区的设立与调整,反映了20世纪30-40年代江西省应对区域经济发展与行政管理效能提升的双重需求。
参考资料
历史概况 .中国上饶.2024-09-26
建置沿革.中国上饶.2025-02-0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31 06:48
目录
概述
设立背景
行政区划调整
辖区范围变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