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
四川省南部设立的地方行政建制单位。1950年1月正式设立,隶属于
川南行署区管辖,专署驻地
乐山县,初始辖有乐山、井研、峨眉、犍为、峨边、沐川、马边、雷波、屏山9县。1952年随川南行署区撤销改属四川省,期间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3年接收原眉山专区6县、1957年
屏山县划归
宜宾专区、1958年
仁寿县划入。1968年改称乐山地区,直至1985年撤地设市,完整记载了专区建制从设立到撤销的36年发展历程。
专署机构长期驻于乐山县(今乐山市市中区),该地自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设县后始终作为区域行政中心。1964年
五通桥市改为专区下辖区级行政单位,形成“县市并立”的管理模式。1978年行政区划调整中,乐山县与五通桥区合并组建县级乐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