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府
明清云南行政区划名称
乌蒙府是明清时期在云南设置的府级行政区划。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由元朝乌蒙路改置,初隶云南布政司,后于洪武十六年改隶四川。清雍正四年(1726年)复归云南管辖,雍正六年(1728年)完成改土归流。雍正九年(1731年)因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请,改称昭通府。其辖区覆盖今云南牛栏江以北地区,治所历经多次迁移,最终定于永善县
沿革变迁
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置乌蒙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置乌蒙府,洪武十七年升为军民府。清雍正四年(1726年)划归云南,雍正六年(1728年)完成改土归流,雍正九年(1731年)更名为昭通府。
行政建制
明代实行土司制度,首任土知府阿普为当地乌蛮部首领。赋税制度包括年纳粮八千石、毡衣八百领,并规定茶、盐、布匹与马的交易数额。清雍正年间改设流官后,辖永善恩安、靖江三县。
社会状况
禄万福发动叛乱,次年遭清军镇压。
更名背景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2 21:48
目录
概述
沿革变迁
行政建制
社会状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