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夫(1906年12月23日—1988年12月8日),原名云泽,字时雨,曾用名陈云章、乌云达赉,俄名拉谢维奇,
蒙古族,内蒙古
土默特左旗人,1923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9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上将军衔。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06年12月23日,乌兰夫出生在内蒙古
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一个蒙古族家庭,原名云泽,字时雨。青少年时代,他受五四运动影响,接受进步思想,积极参加
归绥学联组织的抵制日货、反帝游行等爱国斗争。
1923年10月,他考入北京蒙藏学校。在
李大钊、
赵世炎、
邓中夏等同志的引导启发下,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走上革命道路。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入团不久,即参加中共北方区委组织的马列主义研究小组,学习《共产党宣言》《列宁主义基础》等著作,坚定革命信仰。他参与创办内蒙古第一份革命刊物《
蒙古农民》,为唤醒草原上沉睡的民众不知疲倦地工作。大革命高潮之际,他在党组织领导下投身
五卅运动,在归绥参与组织发动声势浩大的声援上海工人、学生的群众反帝爱国斗争,使“内蒙古地区的革命烈火终于燃烧起来”,受到李大钊同志的称赞。1925年9月,乌兰夫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立志为全中国劳苦大众解放、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1925年10月,乌兰夫受中共北方区委委派赴苏联
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在校期间,他学习勤奋,成绩优良。1927年9月起,先后在
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中山大学做教学翻译工作。1928年6、7月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期间,乌兰夫被抽调到大会秘书处参加文件翻译工作,在圆满完成翻译任务的同时,增进了对党的主张及国内斗争形势的了解。
1929年6月,乌兰夫受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
瞿秋白同志派遣回国。他冒着白色恐怖危险,回到内蒙古土默川开展革命活动。他积极宣传革命道理,组织家乡群众开展斗争。他参加组织中共西蒙工委,先后担任组织委员、书记等职务。他克服重重困难,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发动群众进行反“锅厘税”等斗争,为扩大党在内蒙古地区的影响、再度点燃内蒙古革命烈火不辞辛劳,四处奔波。
抗日战争时期
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侵占东北三省,在其“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的侵华政策驱使下,推行“以蒙治蒙”之策。根据国内斗争新形势以及中共西北特委书记
王若飞同志的指示,乌兰夫将中共西蒙工委的工作重点转向在内蒙古西部建立党的外围组织、筹建包头国际交通总站、做军运工作等方面。此后,他积极在蒙古族武装“老一团”及抗日同盟军第41军中宣传抗日、发展地下党员。
1933年4月至6月,他在张家口先后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成立大会、察哈尔御侮救亡成立大会、抗日御侮群众大会,为宣传抗日和准备建立抗日武装做了大量工作。同年冬,回归绥(今呼和浩特),以教员为掩护从事地下工作。
1936年2月,在蒙古族上层实力派人物德穆楚克栋鲁普(也称德王)公开与日军勾结、决心投靠日本帝国主义的危急情况下,乌兰夫通过云继先、朱实夫等同志,秘密策动蒙政会蒙旗保安队举行“百灵庙暴动”,宣布脱离德王的蒙政会,创建蒙古族抗日武装绥境蒙旗保安总队,打响内蒙古民族武装抗日第一枪,被誉为“可贵的草原抗日第一枪”。百灵庙暴动推延了日军的西进步伐,表明了内蒙古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决心,极大地鼓舞了爱国官兵群众的抗日热情。1937年初,乌兰夫根据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形势新任务,利用部队重新组建的机会,在蒙旗保安旅建立地下党委会并担任书记,秘密开展党的工作,保证了这支部队成为党领导和掌握的抗日武装。
全国抗战爆发后,蒙旗保安旅改编为蒙旗独立旅,乌兰夫担任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在乌兰夫参与领导下,这支部队先是进行归绥保卫战,后在鄂尔多斯一带坚持守土抗日,勇敢地打击日伪军,被党中央誉为“内蒙古民族中最先进、最大的抗日队伍”。1938年5月,乌兰夫奉命赴延安向毛泽东同志汇报内蒙古抗日斗争情况。按照毛泽东同志关于依靠群众、扩大抗日队伍、团结和争取上层人物抗日、培养蒙古族干部的要求,乌兰夫领导部队地下党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蒙旗独立旅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三师后,乌兰夫担任政治部代理主任。他按照八路军的建制,建立健全部队政治工作系统和制度,使这支部队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抗日斗争。
1941年8月,乌兰夫被中共中央调到延安工作,担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领导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发动各民族团结抗战。1942年,入中共中央党校第一部学习,参加延安整风运动。1943年起,他负责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的蒙古族工作。
1945年4月至6月,他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大会上作了《关于少数民族工作问题》的发言,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7月,任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委员。同月,被选为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胜利后,乌兰夫返回内蒙古地区,领导革命战争。1945年9月起,他担任
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委员,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书记,绥蒙政府主席。致力于党领导的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他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制定符合绥蒙实际的政策,不断巩固和扩大根据地,阻滞国民党军队东进抢夺胜利果实,使绥蒙地区成为晋察冀边区的坚强屏障。10月,他遵照党中央指示,带领工作队赴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庙,与伪蒙疆法院院长补英达赖等会面,解决所谓“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问题。他积极宣传、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针锋相对,有理有据,适时揭露少数人企图进行分裂的阴谋,果断取消“临时政府”,在关键时刻表现了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信心和决心。11月,乌兰夫在晋察冀中央局和晋绥分局的领导和支持下,领导创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作为内蒙古各阶层群众运动的统一领导机关,他被推举为主席兼军事部部长。后兼内蒙古军政学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学院院长。其后,他领导联合会自下而上建立各旗、盟自治运动联合会支会和分会,扩大了党在蒙古族群众中的影响。在深入发动群众开展自治运动的过程中,他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指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持维护国家统一。
1946年4月3日,在乌兰夫的积极推动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自治政府的代表在承德举行会议,讨论通过《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撤销了东盟自治政府和东蒙古人民革命党,统一了内蒙古自治运动。乌兰夫仍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不久参加中共中央东北局为委员。7月,乌兰夫出席在哈尔滨召开的东北局扩大会议。成立内蒙古人民自卫军,他担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领导整编、组建了5个骑兵师和一个纵队,创办了4所军政院校,率部参加东北解放战争西部战场的作战。
1947年4月23日至5月6日,乌兰夫在
乌兰浩特主持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施政纲领》和政府“暂行组织大纲”,选举了政府委员会。5月1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乌兰浩特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乌兰夫在会上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
1947年至1949年,乌兰夫任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等职,领导内蒙古自治政府辖区的干部群众开展政权建设、军队建设、党组织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农村土地改革和牧区民主改革。他指挥部队消灭土匪和反动地方武装,巩固和扩大了解放区。他按照“由旧到新”“脱胎换骨”要求领导内蒙古人民自卫军进行整训,收到显著效果。在解放战争的战略决战阶段,他指挥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参加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为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乌兰夫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并当选为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曾改称蒙绥分局)书记、内蒙古人民政府主席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等职。他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普遍建立人民政权和中共组织,加强军队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迅速恢复工农牧业生产,完成了农村土地改革任务,对牧区的民主改革提出了符合牧区特点的政策,广泛地团结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经济得到很快发展。
1954年9月起,乌兰夫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第一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等职。1955年9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和一级解放勋章。他还兼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直属中央军委领导)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主席。
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乌兰夫当选中央委员,并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继续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第二届国防委员会委员。1960年后,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同时兼任内蒙古大学校长。
1965年1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他继续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他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工作近20年,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并带领全区蒙汉各族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加强内蒙古部队建设和边防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为丰富党的民族工作经验,加强民族工作的理论研究建设,为促进祖国各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做出了卓越成绩。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乌兰夫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他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1973年8月,在毛泽东、周恩来直接干预下,他重新工作。在中共十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75年1月,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改革开放时期
1977年6月,乌兰夫担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8月,在中共十一大上,继续当选中央委员,并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78年3月,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同时,在第五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当选为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大上,继续被选为中央委员、在十二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88年4月,在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重新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参与领导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民主专政建设,为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1988年12月8日,乌兰夫因病医治无效,在
北京逝世,享年82岁。
担任职务
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四、五、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至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
主要著作收入《
乌兰夫文选》,相关出版物有《
乌兰夫传》、《乌兰夫年谱》(上、下)、《乌兰夫回忆录》等。
1999年6月,由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书名的《乌兰夫文选》正式出版。
人物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夫同志长期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党、政、军工作,曾任中共中央蒙绥分局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副书记、第二书记等职。乌兰夫同志坚持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方针和各项政策,团结发动各民族各阶层群众,稳步进行社会改革和民主改革,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他坚持“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照顾现实”的原则,妥善完成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任务,实现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恢复内蒙古历史的本来面貌”的方针,实现了内蒙古全区域统一自治。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乌兰夫同志主持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坚持“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时间可以长,允许因地制宜地进行工作”,有力保证了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局面,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全国的模范自治区”。在牧区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针对“畜牧业经济脆弱、不稳定”的特点,乌兰夫同志提出“坚持依靠劳动牧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稳定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在畜牧业合作化过程中,他主张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照顾广大牧民的意愿,稳步推进,防止急躁。他提出,牧区能办人民公社的就办人民公社,能办合作社的就办合作社,不能办人民公社、合作社的就办互助组;人民公社的规模、体制等都要因地制宜,不必强求一律;人民公社要坚决贯彻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的原则,充分调动牧民的积极性。他还较早地注意到草原保护问题,强调必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反对一哄而上、盲目开荒。乌兰夫同志的这些思想主张,为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牧区和畜牧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乌兰夫同志致力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内蒙古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稳妥地掌握方针政策,提出“东林西铁、南粮北牧”的战略布局,组织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使广袤的内蒙古大地呈现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均衡发展的喜人景象。他挑选精兵强将,集中力量领导建设以包钢为中心的包头工业基地,积极运筹解决搬迁、行政区域、职工生活等各种问题和困难。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他和自治区党委的同志一起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使包钢及包头工业基地迎来建设高峰。在抓好工业生产的同时,乌兰夫同志强调要统筹安排,工农并举,抓好农牧业生产、粮食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他积极贯彻“农业六十条”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带领内蒙古人民对国民经济及其他各项事业进行全面调整。在三年困难时期,他顾全大局,把国家和人民的困难记在心上,在粮食问题上坚持“先中央后地方,先区外后区内”的原则,向中央上缴粮食十亿余斤,向兄弟省市输送耕畜数万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他还组织动员草原牧民收养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的数千名孤儿,留下一段民族团结合作的佳话。
乌兰夫深深懂得:革命战争、自治运动需要大批民族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更需要大批各方面的建设人才。1950年,在国家经济恢复时期,他强调要继续办好内蒙古
党校,并作出规划,使县团级以上干部轮流分期分批到党校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并决定开办内蒙古行政干部学校、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系统地提高战争时期培养和提拔起来的蒙汉各族工农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为适应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他又及时把培养干部的重点转移到有计划地创办各类高等学校和
中等专业学校方面,以培养各种建设人才。在他的亲切关怀下,1952年,在
乌兰浩特建立内蒙古师范学院(1954年,迁驻呼和浩特,与内蒙古师专合并);同年,创办了
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后改为
内蒙古农牧学院);1956年,创办
内蒙古医学院;1958年,创办
内蒙古林学院;1959年,创办
内蒙古工学院、
内蒙古建筑学院、
内蒙古财经学院。在创办这些大学的过程中,乌兰夫都亲自过问,并亲自到国家教育部和其他有关部委申请经费,选调师资、争取兄弟院校的援助等,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1957年10月,在乌兰夫的直接领导下,经过紧张的筹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府—
内蒙古大学正式开学,这是内蒙古地区有史以来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它的创办是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文化
教育事业的重大成就。
1954年,全国重点工程之一的
包头钢铁公司开始建设。建设初期,乌兰夫就给予高度重视,不断为包头钢铁公司建设工程排忧解难。1958年4月,包钢建设工程进入关键时期,包钢一号高炉和包钢焦化厂破土动工,乌兰夫作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亲自参加剪彩并亲手浇灌第一车混凝土。之后,又多次陪同国家领导人到包头钢铁公司视察。同年11月28日~12月10日,乌兰夫就包头钢铁公司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向中共中央作汇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表示,要想办法为包头钢铁公司解决问题。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此专门详细询问包头钢铁公司的困难。1959年1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作出《关于加强包钢建设的领导和支援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对包钢建设的支援工作,决定成立自治区支援包钢建设委员会,并责成经济计划部门,把组织支援包钢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每季度检查一次支援包钢建设工作。10月15日,他陪同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乘专机由
兰州抵包头,专程参加庆祝一号高炉提前出铁盛典。并题词祝贺。
乌兰夫长期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作,同时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他对于党的统战政策和统战工作的方针及原则是很熟悉的,特别是他在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期间,很有成效地执行了党的统战政策,在团结各方面人士的工作上,曾取得过众所周知的成绩。
1977年6月2日,乌兰夫被中共中央任命为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后,为把统战部的工作做好,为能逐步解决十年动乱中统战系统累积下来的问题,他从调查研究入手,先向长期在中央统战部工作的老同志了解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经过一番了解摸底后,他发现中央统战部和统战系统的问题确实很多,而且涉及面又很宽。
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又经过梳理后,乌兰夫认识到: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四人帮”捣乱和破坏造成的,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深入揭批“四人帮”。
在乌兰夫的领导下,首先在部机关发动全体工作人员揭批“四人帮”,提高大家的觉悟,逐步消除了派性,把大家动员起来,团结起来,使停止了10多年工作的中央统战部又运转起来。中央统战部工作的恢复,为解决部机关、统战系统堆积如山的问题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中央统战部部机关的工作恢复以后,乌兰夫首先抓的是恢复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组织和活动。
十年动乱中,各民主党派被迫停止了组织活动。他们的领导人普遍地遭到了批判和冷落。这种极不正常的情况,严重地破坏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极大地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心目中的形象。
乌兰夫就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后,一直很重视民主党派的工作。在一次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省、市、自治区统战部长座谈会上讲话时,他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恢复各民主党派的组织及其活动。为能尽快地妥善解决这个问题,1978年下半年,乌兰夫接连邀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力争尽快恢复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组织和他们的活动。乌兰夫在每一次座谈会上,都诚恳地、热情洋溢地讲自己的意见。他的每次发言都激愤地揭批和声讨“四人帮”对统战工作的破坏,每次都重申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关系,每次都充分肯定各民主党派的工作成绩和他们对中国革命与建设所做出的贡献。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后,乌兰夫明确表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逐步落实各项有关政策和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他诚挚地请大家相信:中国共产党说话是算数的。他要求各民主党派要整顿组织,恢复活动,把自身的工作活跃起来。还要求中国共产党各级统战部门,要帮助民主党派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在反复座谈、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乌兰夫对各民主党派提出的要求是:“团结起来,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发挥所长,贡献力量。”参加座谈会的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听过乌兰夫讲的这些意见后,都像是吃了定心丸。他们认为,乌兰夫讲的是真正的中国共产党的声音,听后都感到莫大的安慰。这几次座谈会之后,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都兴奋地积极投入恢复组织和活动的准备工作。
一年之后,于1979年10月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民主同盟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致公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九三学社召开了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召开了第二次全盟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1978年12月3日至15日,乌兰夫参加中央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陈云等老同志在发言中,强调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强调了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强调了经济建设要量力而行,提出了要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平反冤假错案。邓小平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
乌兰夫听了陈云等人的发言和邓小平的讲话后,感到敞亮、舒畅,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乌兰夫在发言中十分明确地表示,自己对邓小平等人的讲话发自内心地赞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乌兰夫立即投入了贯彻会议精神的紧张工作中。他主持了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和拨乱反正三件大事:一是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二是给错划的“右派分子”摘帽子。三是为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李维汉平反,摘掉强加在全国统战系统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帽子。
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问题解决以后,在乌兰夫领导下,统战工作的重点及时地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顺利实现转变,做好转变后的统战工作,在乌兰夫主持下,于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乌兰夫按照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使命、作用、性质、任务、政策、范围等做了简明的阐述。在谈到今后统战部门的工作范围、对象时,乌兰夫说,可大体规定为以下八个方面:“(一)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二)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三)各方面的爱国者;(四)知识分子工作;(五)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六)对港、澳、台的统战工作;(七)华侨的上层统战工作;(八)开展国际友好活动,促进国际反霸统一战线。”
这次会议,以乌兰夫总结讲话为基础,吸收会上讨论的意见,给中共中央写了《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批准了统战部的报告,并在批语中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要求全党加强统战政策的再教育,提高全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这个报告的精神,成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指导方针。
为了总结1979年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两年多的工作和经验,推动统战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在乌兰夫的主持下,于1981年12月21日至1982年1月6日,召开了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很重视这次会议。在会议进行中,中共中央书记处直接听取了会议情况的汇报。胡耀邦到会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统战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在1月6日的闭幕会上,乌兰夫做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讲话。乌兰夫这一重要讲话,对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的统一战线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做了全面论述。他联系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的情况,把新的历史时期的统一战线的性质、范围、成员和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任务等,都讲得清清楚楚,为巩固和发展新的历史时期的统一战线,从认识和理论上奠定了基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端正了党的路线、恢复了党的传统和正常秩序后,在百废待兴、百事待举的时候,乌兰夫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议,受到了中共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视,中央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根据新的情况修改我国《宪法》的同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0年,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和《宪法》修改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副委员长彭真提议,修改《宪法》民族部分和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工作,一并由乌兰夫主持。
自1981年起,乌兰夫从《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班子的组成、草案的结构和条文的安排、每一阶段起草工作计划的部署、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如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等等,无不事事躬亲。工作一开始,乌兰夫就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起草工作要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总结几十年来我国民族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实事求是,从我国民族工作的实际出发。
在征求意见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草稿的过程中,乌兰夫很重视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意见,很体谅在基层工作的同志的心情。同时,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上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提法,乌兰夫非常慎重,而且特别注意同有关中央领导同志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在乌兰夫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从1981年着手准备,到1984年完稿,历时4个年头,先后易稿17次,小的修修补补不计其数。每次易稿乌兰夫都亲自动手,认真推敲,倾注了大量心血。在他的这种精神的感染下,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的每一位同志都一丝不苟,执着认真,拿出的草稿真正达到了高标准,并在1984年5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得到顺利通过。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通过和颁布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它对规范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对加强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做好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后,乌兰夫又为这个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他多次写文章,做报告和发表电视谈话,大声疾呼,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
家庭关系
所获荣誉
1955年9月,被授予上将军衔和一级解放勋章。
人物纪念
乌兰夫纪念馆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经典红色旅游景区(呼和浩特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成于1992年,时任国家主席杨尚昆为纪念馆题写馆名。纪念馆总面积380亩,展出面积为1500余平方米,由原来的8个展厅增加到9个展室。2018年完成副馆建设,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1992年12月23日,乌兰夫纪念馆在呼和浩特落成开馆。2000年10月,乌兰夫纪念馆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乌兰夫故居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经典红色旅游景区(呼和浩特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乌兰夫故居是乌兰夫出生、成长和早期从事革命活动的地方。共展出文物40件、照片92张、文献资料28件、实景169件,还辅之展出土默特民俗用品35件。
土默特右旗乌兰夫革命活动旧址位于土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院内的达赖庙东侧耳房,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乌兰夫早期革命活动的旧址。
人物评价
2006年12月21日,纪念乌兰夫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
曾庆红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讲话指出,乌兰夫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乌兰夫同志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民族团结复兴和祖国统一繁荣建立了卓越的功勋,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尊敬和爱戴。乌兰夫同志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加强国防建设和政权建设,为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为国家富强、民族繁荣,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乌兰夫同志的一生,是为祖国的解放和统一不断奋斗的一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奉献的一生,是为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不断追求的一生。乌兰夫的名字,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我们纪念乌兰夫同志,缅怀他的不朽功勋,就是要促进和推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进步的事业,就是要继承和弘扬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崇高思想和精神。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勇于坚持真理,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始终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探索创新,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乌兰夫同志自从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一生就再也没有动摇过。乌兰夫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革命斗争问题、政权建设问题,特别是民族解放和发展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指导下,他深入研究和思考内蒙古民族解放和发展的道路、方向问题。乌兰夫强调,由于百余年来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势力的压迫和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内蒙古人民的命运和国内各民族的命运密切结合在一起。面对着共同的敌人,需要有统一的领导和团结一致的革命力量。而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民主革命的坚强领导,使各民族人民的革命力量完全结合起来,这就造成了一种政治形势,内蒙古不仅在区域上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蒙古革命运动也是中国革命的一部分。没有全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就没有内蒙古人民革命的胜利。
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解放和发展,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和新中国建设取得胜利的条件下才能实现。乌兰夫同志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努力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与内蒙古的实际和全国的实际相结合,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结论。在这个过程中,乌兰夫同志成为我们党内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为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乌兰夫同志主持内蒙古工作时期,注意结合内蒙古具体情况贯彻中央的方针,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制定符合内蒙古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的具体政策。土地改革中,内蒙古制定了调整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加强各民族农民的团结、缩小对蒙古族地主的打击面等一系列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特殊政策和工作方法,顺利完成了土地制度的变革。根据内蒙古牧区经济和阶级关系的特点,在牧区的民主改革中,乌兰夫同志要求工作“慎重稳进”,明确提出牧区民主改革要废除王公的封建特权,实行牧区归公、自由放牧等政策,使牧区经济得到保护,并很快恢复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富有特色的对待牧主经济的和平改造方针。考虑到内蒙古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乌兰夫同志提出了“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时间要长”的方针。在发展牧区经济中,他又提出了“千条万条发展畜牧第一条”的口号。这些做法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始终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求团结的大局,促统一的大义。乌兰夫同志始终站在中华民族和国家利益的高度,思考和处理我国民族大家庭的团结统一问题。他反复强调,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个主题在内蒙古任何时候都不能变。他深刻指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不仅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各民族获得发展与繁荣的基本保证,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因此,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如果有人企图把自己的民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或者反对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与汉族及其他民族人民实行团结合作,就不仅破坏了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且首先违背了本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1956年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乌兰夫同志指出,建设我们的国家,没有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人民对少数民族的帮助,没有少数民族的共同努力,都是不行的。乌兰夫同志把汉族和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建设中的亲密团结的关系,概括为相互间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为建立、维护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和统一,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充分的理论依据。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自觉扎根于群众之中,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乌兰夫同志深深懂得,扎根于群众之中,同广大群众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就有力量、就有办法,就能够经受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取得最后胜利。乌兰夫同志的群众观,最深厚的思想基础就是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在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中,乌兰夫同志明确指出,唤醒和组织群众,只有如此,我们的斗争才有力量,我们的解放才有希望。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后,正是因为广泛发动群众,尽一切努力解除群众疾苦,自治运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也正是在良好的群众基础上,解放战争爆发后,内蒙古西部很快建立起锡察盟草原根据地,仅仅一年多时间,就完成了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思想和组织准备。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经济暂时困难时期,乌兰夫同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围绕群众健康问题,在内蒙古自治区亲自展开调查研究。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食物需求,他指示不要购过头粮,既要保证城市居民的供应,又要给农民留足口粮。他关心知识分子的生活,亲自主持制定对高科技人员生活照顾的政策规定。朴实深厚的群众观念,也塑造了乌兰夫同志高尚的思想品德。他一生廉洁,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生活朴素,襟怀坦白,严于律己,宽厚待人。
乌兰夫同志把一切都献给了人民,人民也永远怀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