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主体指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有意识的人,具有自觉能动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客体是主体的活动对象,不依赖主体存在。主客体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其次为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主客体对立在认识论中具绝对意义,实践是其统一基础。唯心主义夸大主体能动性,旧唯物主义忽视主体作用。随着主体能力提升,客体范围扩展,二者互动促进发展。
定义与特征
主体是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和实践性。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具有客观性和对象性。
相互关系
主客体关系表现为四重维度:
二者的相互作用体现为“客体主体化”(客体转化为认识成果)与“主体客体化”(主体能力对象化)。
理论发展与批判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客体对立在认识论范围内绝对,但通过实践实现统一。唯心主义主张主体派生客体,旧唯物主义忽视主体社会性。2024年学术反思指出,传统二分框架存在非同一性缺陷,需以实践唯物主义把握辩证关系。
中介系统
认识中介系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