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水县是古代
秦朝在
南阳郡设置的行政建制,因地处
丹江流域而得名,其名称来源于丹江因
丹鱼聚集导致河水泛红的自然特征。
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在楚三户(古鄀都商密)置丹县,旋即改设丹水县。县治最初位于今
河南省淅川县寺湾镇,
南北朝时期治所南迁至
大石桥乡刘家泉村。该县历经秦汉至隋唐多次置废,最终于唐武德七年(624年)并入
内乡县
丹水县得名源于丹江独特的自然环境特征。据《
水经注。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在楚三户(古鄀都商密)置丹县,旋即改设丹水县,隶属南阳郡。
郦道元。
先秦置县秦昭襄王九年(前298年)丹水流域归属
秦国,三十五年(前272年)正式在楚三户故地(古鄀都商密)设置丹水县,属南阳郡管辖。这一建制标志着丹江中游地区正式纳入秦国的行政管理体系。
两汉延续
西汉承袭秦制保留丹水县建制,
东汉时期与
顺阳县同属南阳郡。秦朝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设丹水县,县治位于今淅川寺湾镇,属南阳郡。
汉哀帝时期(前6年)顺阳侯国改称博山,后复名顺阳,与丹水县同属南阳郡。
唐代终结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丹水县,与顺阳、淅川二县同属新设
淅州。隋大业十三年(617年)废丹水县,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至武德七年(624年)再度废止。
贞观八年(634年)淅州被撤后改隶
邓州,最终在贞观八年(634年)废止建制,辖地并入内乡县。
初期治所秦至北魏时期的县治位于丹江与
淅水(古称
均水)交汇处,即今淅川县大石桥乡
柳家泉附近。该位置正处于古代丹江航运的重要节点,依托水运优势发展成为区域行政中心。
后期迁移南北朝时期因水文变化和军事防御需要,县城南迁至大石桥乡北张湾村与后湾村之间。根据《
淅川县志》记载,故城遗址包含两处:一是柳家泉附近的秦汉遗址,二是北张湾村与后湾村之间的南北朝遗址。《
括地志。
20世纪70年代在刘家泉村发现的青铜器物上刻有'朝府街'字样,经考古推测为丹水县时期的居民证件。该遗物出土位置与文献记载的治所方位一致,为研究
秦汉时期县级行政管理提供了实物证据。此外,西晋咸宁三年(277年)
司马睦受封丹水侯建立的丹水侯国,进一步佐证了该地域在魏晋时期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