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水县
秦朝设置的丹江流域古县名
丹水县是古代秦朝南阳郡设置的行政建制,因地处丹江流域而得名,其名称来源于丹江因丹鱼聚集导致河水泛红的自然特征。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在楚三户(古鄀都商密)置丹县,旋即改设丹水县。县治最初位于今河南省淅川县寺湾镇南北朝时期治所南迁至大石桥乡刘家泉村。该县历经秦汉至隋唐多次置废,最终于唐武德七年(624年)并入内乡县
名称由来
丹水县得名源于丹江独特的自然环境特征。据《水经注。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在楚三户(古鄀都商密)置丹县,旋即改设丹水县,隶属南阳郡。郦道元
历史沿革
先秦置县秦昭襄王九年(前298年)丹水流域归属秦国,三十五年(前272年)正式在楚三户故地(古鄀都商密)设置丹水县,属南阳郡管辖。这一建制标志着丹江中游地区正式纳入秦国的行政管理体系。
两汉延续西汉承袭秦制保留丹水县建制,东汉时期与顺阳县同属南阳郡。秦朝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设丹水县,县治位于今淅川寺湾镇,属南阳郡。汉哀帝时期(前6年)顺阳侯国改称博山,后复名顺阳,与丹水县同属南阳郡。
南北朝变迁北魏时期将丹水县城南迁至大石桥乡刘家泉村,西魏时归属丹川郡。北周隋朝期间改属淅阳郡,隋大业十三年(617年)首次废除丹水县建制。
唐代终结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丹水县,与顺阳、淅川二县同属新设淅州。隋大业十三年(617年)废丹水县,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至武德七年(624年)再度废止。贞观八年(634年)淅州被撤后改隶邓州,最终在贞观八年(634年)废止建制,辖地并入内乡县。
地理位置
初期治所秦至北魏时期的县治位于丹江与淅水(古称均水)交汇处,即今淅川县大石桥乡柳家泉附近。该位置正处于古代丹江航运的重要节点,依托水运优势发展成为区域行政中心。
后期迁移南北朝时期因水文变化和军事防御需要,县城南迁至大石桥乡北张湾村与后湾村之间。根据《淅川县志》记载,故城遗址包含两处:一是柳家泉附近的秦汉遗址,二是北张湾村与后湾村之间的南北朝遗址。《括地志
文化遗存
20世纪70年代在刘家泉村发现的青铜器物上刻有'朝府街'字样,经考古推测为丹水县时期的居民证件。该遗物出土位置与文献记载的治所方位一致,为研究秦汉时期县级行政管理提供了实物证据。此外,西晋咸宁三年(277年)司马睦受封丹水侯建立的丹水侯国,进一步佐证了该地域在魏晋时期的重要地位。
参考资料
丹水之名.腾讯网.2020-08-21
历史沿革 .xichuan.gov.cn.2023-09-13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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