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局,于2007年2月成立,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7个
职能科室,机关现有在职人员54名,其中国家注册规划师7名。负责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编制、审批、批后管理、规划测绘及全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
城乡规划工作。2019年1月28日,临汾市规划局和
临汾市国土资源局等整合成立新的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
城市规划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
城镇规划和勘测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城市勘测、城市空间景观环境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组织检查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补充、修订、调整市域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国土规划、
区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指导市属县 ( 市、区 ) 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四) 负责审核上报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风景旅游区规划、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属县 ( 市、区 ) 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审批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修建性详细规划
(五) 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方案评审;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六)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外立面装修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和竣工规划认可,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九) 负责监督检查市属各县(市、区)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越权审批以及超越许可证规定施工等行为,并依法查处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受理
行政复议案件。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镇规划管理;参与审定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
(十一)指导市属各县(市、区)城市勘测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勘测工作(基础测绘除外);安排地区性城市勘测任务,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
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推动
城乡规划的科技进步、人才开发和技术交流;负责培训市及市属县 ( 市、区 )规划管理人员、建筑报建特许人、城市规划监督员。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管理;负责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领导班子
胡一锋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孙保有 党组书记
负责局党组工作。
李晓洪 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工会。
乔卫东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程规划科、政策法规科、市政管线管理科、规划监察支队。
梁国刚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总规划师办公室、建设规划科、景观环境管理科;负责规划竣工许可、城中村改造工作和城镇化工作。
李万成 总规划师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县市规划管理科、勘察测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