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官
汉代京师各官署的统称
中都官是汉代对京师各官署的统称,其设置可追溯至汉武帝时期。据《史记·平准书》记载,西汉通过漕运山东粮粟以供给中都官,反映出其在京师物资调配中的重要地位。东汉时期,中都官系统由尚书台二千石曹统管,涵盖水火灾害防治、盗贼缉捕、诉讼审理等职能。作为中央官署的集合概念,中都官与博士祭酒等具体官职共同构成汉代职官体系。
历史背景
中都官作为汉代京师官署的统称,其称谓中的“中都”指代京师长安(西汉)或洛阳东汉)。汉武帝时期,为强化中央集权,通过漕运体系保障中都官物资供应,《史记·平准书》载“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这一称谓在东汉光武帝时期仍延续使用,成为中央直属官署的通用代称。
职能与组成
中都官并非单一官署名,而是涵盖京师诸官署的集合概念。其职能包括:
相关官职
与中都官系统相关的职官包括:
文献记载
《汉旧仪》记载“朝贺,位次中都官,吏称先生不得言君”,表明中都官在朝仪中的位序高于博士等职。东汉时期,尚书台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的职能记载,进一步印证其作为官署集合体的制度内涵。
历史演变
“都官”作为“中都官”的简称,自汉代起沿用。隋初,都官曹改称刑部。至明代,刑部下设十三清吏司,其中'都官'作为属部之一,延续了历史职官名称的演变脉络。
参考资料
中都官.百度汉语.2025-04-19
职官部·卷三十四.百度汉语.2023-03-31
贼曹.百度汉语.2025-04-1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5 00:31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职能与组成
相关官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