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作委员会在刘少奇主持下进行工作》是
毛泽东、
任弼时于1947年3月30日发给
晋绥军区司令员
贺龙转
周恩来的一份电报。该电报宣布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工委),由刘少奇任主持,
朱德等参与,指示中央直属机关人员转移至
华北地区执行任务。此次决策源于1947年3月29日至30日中共中央枣林沟会议,决定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中央机关留陕北,刘少奇、朱德等组成中央工委前往华北开展工作。
(一)中央决定组织中央工作委员会,在少奇主持下进行各项工作。朱、刘二同志明晚由石咀驿(绥德南七十里)动身去临县与董、叶[3]诸同志会合,经五台往太行。中央直属机关人员已至晋西北者,照前议一部往太行,一部就地疏散,由你告董、叶处理,嗣后听候中央工委指示。
1947年3月29日晚——30日在枣林子沟召开的中共中央会议上讨论中共中央机关行动问题。会议决定: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留在陕北,主持中央工作;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以刘少奇为书记,前往晋西北或其他适当地点,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