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直属部门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是1949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设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直属部门,隶属于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煤炭、电力及石油工业。总部设于北京六铺炕1号院,陈郁任首任部长。1949年11月召开第一次全国煤矿会议,决定推行长壁式采煤法及相关技术规范。
简介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设置的一个部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原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的工作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负责。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燃料工业部,分别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成立,陈郁被任命为首任部长。该部作为统一领导全国煤炭、电力、石油工业的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下设煤炭管理总局、电力工业总局、石油工业总局等机构。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根据新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该部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燃料工业部,并以其原有机构为基础,分别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部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的燃料工业相关工作。
部门工作涵盖多个方面,主要包括组织召开全国性专业会议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颁布行业管理政策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重要燃料工业企业实施直接管理与监督;推动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技术人才;以及在煤炭行业推广先进采煤技术方法。
主要工作与举措
陈郁部长迅速组建了燃料工业部,并成立了煤炭工业总局、电力工业总局和石油工业总局。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燃料工业相关工作。
燃料工业部主持制定了《国营煤矿全面推广新生产方法的决定》,在全国推广“分区集中”、“后退长壁式”等先进的采煤方法。1952年5月,燃料工业部对开滦煤矿实行代管,并成立了开滦煤矿总管理处。
1950年4月,燃料工业部召开第一次全国石油工业会议,决定成立石油管理总局,确定了大力开发西北石油资源、恢复东北人造石油工业、有计划调送干部并大力培训和培养石油干部的方针。燃料工业部委托清华大学北洋大学西北大学、南京矿冶学院定向培养专业人才。石油管理总局向燃料工业部呈报建立北京、西南、东北、西北四所石油专科学校的建议。
1949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煤矿会议强调了加强保安工作。1950年5月,燃料工业部颁布《关于煤矿保安问题的决定》,此后陆续颁布了《公私营煤矿暂行管理办法》等系列安全生产制度。
燃料工业部创办了“老干部专修班”,该培训班后来发展成北京矿业学院。燃料工业部还兴办了动力学院、石油学院以及一大批中专和技工学校,初步建立了能源方面的教育体系。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成立于1950年。
历任部长
陈郁 (1949年10月 - 1954年9月)
陈郁作为首任部长,负责燃料工业部的初期组建与管理工作,包括设立煤炭、电力、石油工业总局,推广先进采煤方法,召开第一次全国石油工业会议,以及推动能源专业教育体系建设。
成就与影响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是新中国第一个统一管理全国煤炭、电力、石油工业的部门。该部为新中国的煤、电、油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一五”计划中促进能源工业迅速发展。
在组织建设与管理体系方面,燃料工业部组建了煤炭工业总局、电力工业总局和石油工业总局。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燃料工业部陆续颁布了《公私营煤矿暂行管理办法》、《中国矿业暂行条例》等制度。1952年,燃料工业部代表国家对开滦煤矿实行代管。
在推动生产与技术革新方面,燃料工业部主持制定了《国营煤矿全面推广新生产方法的决定》。在全国推广“分区集中”、“后退长壁式”等先进的采煤方法。到1952年底,新的先进的采煤方法在全国大部分煤矿得到运用。
在人才培养与教育体系建设方面,195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石油工业会议决定大力培训和培养石油干部。陈郁部长度过了“老干部专修班”,并兴办了动力学院、石油学院以及一大批中专和技工学校。燃料部下属的干部学校后来发展成为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并入中国矿业大学,其留在焦作的校区发展成为河南理工大学
燃料工业部在其存在的几年里,为后续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的分立及各自领域的深入发展铺平了道路。
相关争议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作为建国初期统一管理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行业的部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该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导致政企不分。随着各能源行业规模的扩大和复杂性增加,一个部门难以兼顾煤炭、石油、电力等所有领域的细节。有时在发展方向的把握和资源分配上出现不稳定,此机构有时重视煤炭生产,有时重视石油开发,有时重视电力项目。这些管理上的挑战被认为是1955年该部被撤销,并分设为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的原因之一。
后世纪念
一枚铸造于1953年、刻有“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水电建制”字样的井盖,原本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1号院办公楼南门外,现由中国化工博物馆收藏。
六铺炕1号院在燃料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和燃料化学工业部等时期,是国家化工能源政策的重要策源地与执行地。
组织结构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成立后,机关设置为办公厅和8个相关司局,1953年至1954年9月间,先后又增设了8个司局。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内设机构:
办公厅
计划司
修建司
经理司
人事司
水力发电工程局
煤炭管理总局
电业管理总局
石油管理总局
后增设机构:
基本建设司
财务司
机关行政司
劳动工资司
教育司
生产技术司
设计行政司
华东电业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6-01-01 11:24
目录
概述
简介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