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是从事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管单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法定代表人为
王路。其主要业务涵盖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书刊编辑及培训咨询,主办《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期刊及《中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2024年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宫鸣为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苗生明为执行副会长,
宋英辉等18人当选副会长。
前身是1982年由
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成立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1991年更名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2004年转为
共青团中央主管。根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发展需要,2010年
更名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2022年,根据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会转为
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2024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适应新时代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发展需要,更好地履行承担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责,积极服务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青少年犯罪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人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研究会转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2024年11月29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通报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情况,并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宫鸣当选为第八届理事会会长,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苗生明当选为执行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英辉等18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当选为副会长。会议选举产生128名理事、37名常务理事。
(四)主办并出版《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期刊,主办《中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年鉴》;
多年来,研究会还承担着原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部分工作职能,在预防工作大局中发挥着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成为党和政府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李婉丽(女) 民政部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副司长)
佟丽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