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CAAM)简称“中汽协会”,成立于1982年,由中央社会工作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领导机关,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址设在北京,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发展历史
建立溯源
1950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召开了全国机械行业工作会,决定立刻开始中国汽车工业的筹备工作,并指示成立汽车筹备组;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正式成立汽车工业筹备组,郭力被任命为主任,孟少农、胡云芳为副主任。
1953年1月,在筹备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汽车工业管理局,后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局,成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负责、管理所有汽车工业企业的政府机构。
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局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六局,别称汽车轴承局。
1964年,国家主席刘少奇建议在汽车行业试点托拉斯经济,由薄一波副总理牵头,将汽车局改组成了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在5个汽车制造厂的基础上,组建长春、南京、北京、重型和上海5个分公司(后来上海未能列入),组织起跨地区、跨部门的专业化协作配套网,突破了小而全、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产业格局。
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汽车托拉斯”被作为“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证”进行批判,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在历史上消失。
1982年,为了协调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并作为产业部门一次体制改革的重要尝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汽车工业公司。
协会成立
1987年3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筹备会,研究了组建联合会的指导思想,讨论了联合会章程,酝酿了理事会的组成等问题;5月,为了进一步推进汽车工业管理体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撤销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组建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6月25日,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原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撤销。
1990年2月,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更名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选举胡信民为理事长。
2006年12月15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签订了信息报送合同。
2007年4月15至1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9年5月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中国铸造协会在北京签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意向书。
2012年4月2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3年4月19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J.D.POWER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3月17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0年8月12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上海召开了九届一次理事会议暨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
2025年4月24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欧洲开放协作式数据生态系统在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5年6月18-19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天津大学中国汽车战略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商用车数智化转型专项工作组成立会议在天津大学成功召开。
2025年9月11日,中汽协标准法规工委会筹备设立软件定义汽车专委会。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经理事会或者协会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协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1人,且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协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自愿原则,在会员中产生;
(二)该行业的骨干企业和相关单位,业绩突出;
(三)在该行业和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四)关注、支持、参与行业和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六)拥护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义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6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协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协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从事损害协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协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八)领导协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协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三)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2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50人。(备注:常务理事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截至2023年6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设机构是秘书处,由8个内部部门,42个分支机构(含筹)及9个下属单位组成。
组织会员
截至2023年6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拥有会员单位3300多家。
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一)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二)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从事该行业产品生产、经营、投资和咨询业务的企业(集团、公司),依法注册登记的该行业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为协会的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发展简史;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协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协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业务资产
(一)调查研究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汽车行业发展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诉求;
(二)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中国国内外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警,为会员、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三)促进汽车行业市场贸易及延伸服务发展,推动行业国际化进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代表行业参加多双边贸易规则谈判,组织行业开展贸易救济、应对贸易摩擦,以维护汽车产业安全;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汽车工业的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建议;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促进行业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倡导和推动汽车行业和企业社会责任;
(七)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并争取其正当利益及合法权益;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和机构进行交往;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协调、举办行业的中国国内与中国国际展览会,为企业开拓中国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九)按照会员的要求,组织产业升级和企业技能提升、人才、技术、职业、维护产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十)依照有关规定,办好汽车行业综合性刊物及网站,加强企业及产品品牌宣传工作,开展相关咨询服务;
(十一)参与项目及产品论证评价,经授权参与生产与流通领域资质审查;
(十二)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会议交流
中国汽车论坛是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主办,世界汽车组织(OICA)支持的国内顶级高端汽车论坛,也是世界经济论坛(WEF)全面参与的行业顶级论坛。
2024年7月11至13日,第14届中国汽车论坛在上海召开。
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两大年度行业盛会之一,在汽车行业的影响力日益广泛,已成为全面集聚中国国内外整车和零部件行业精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和主流媒体传播的中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重要交流沟通平台。
2024年9月24至26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暨第三届中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态大会”在武汉市举办。
协会期刊
汽车纵横》是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品,公开发行的高端、专业、权威杂志,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重要的信息发布媒体。杂志全面观察并追踪中国汽车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举措、政府高层的行业管理及决策重要动向、汽车市场建设的重点事件,并及时予以分析和评论。
荣誉表彰
截至2023年6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曾被上级部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5A级社会组织”,多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先进协会”“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国汽车供应链优秀创新成果奖奖项是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行业OEM,围绕汽车产业链上下游,重点针对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数字化等领域,共同推选出2023年中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成果和创新技术。
培训工作
2023年5月18至19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全球合规视角下的中国汽车企业可持续尽责管理”培训在北京举办,来自中国汽车行业企业主管合规、环境以及供应链建设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该次培训,该次培训由责扬天下提供ESG专业支持。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徽图案为汽车,由协会的英文缩写CAAM变形而来。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中国国家方针政策;反映会员愿望与诉求,为该行业和会员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并代表行业整体利益,保护并争取会员的正当利益及合法权益;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为把中国建设成为世界汽车强国而奋斗。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5 11:01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