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探险协会(简称:中探协,英文名:China Adventure Association)是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由致力于发展中国探险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或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历史沿革
1993年3月31日,中国探险协会成立。
2016年6月,协会入选2016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第二批)。
2018年8月,协会“中国探险家俱乐部”成立。
2020年12月,协会探索学院和全国探索教育联盟成立。
2021年7月,协会发起的《全民户外普及计划》启动。
2025年3月,协会边地探险分会成立;4月,协会野外医学与运动康复专业委员会成立;11月1日,中国探险协会学术(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成功举办。
组织体系
组织架构
中国探险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负责人的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八)决定协会名称变更事宜;
(九)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十)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
(十一)决定有关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中国探险协会理事会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四)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五)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八)领导协会各所属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二)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协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一)中国探险协会在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协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协会承担。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协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协会的业务范围;
(二)中国探险协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三)中国探险协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组织会员
中国探险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拥护中国探险协会章程,同意履行会员义务,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一)承认《中国探险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探险及其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及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和个人。
中国探险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在遇到重大困难或认为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有请求协会提供帮助,如调解、向司法机关出具商会、行业协会的司法建议等的权利;
(五)对涉及会员间的重大利益冲突,有请求协会给予调处的权利;
(六)退会自由。
中国探险协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与声誉;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七)完成协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不组织、不参与有损协会和其他会员的活动。
业务资金
中国探险协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开展探险领域的调研,协助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发展建议,推动探险领域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三)组织开展探险教育和培训,提高大众探险素养和技能;
(四)打造文化、旅游、体育的综合平台,推广探险旅游理念,推行可持续的、健康的大众探险旅游计划,促进探险旅游产业消费增长;
(五)向相关部门提供咨询,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推广相关规范,提高公共探险管理能力、探险供给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六)向探险相关企业提供咨询,研究和推广新标准、新技术、新经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订立行规、行约,促进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竞争力;
(七)组织探险学术研究,支持科研创新,开展国际、国内探险学界交流,促进中国探险行业研究的国际化;
(八)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举办探险领域相关的交流和推广,包括展览、会议、培训等;
(九)接受委托,承担国际探险项目在中国境内开展的相关业务。
业务范围中若有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事先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中国探险协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组织建设
主办活动
截至2025年6月,中国探险协会先后发起“驼峰航线遗址考察”、“云南滇池二战军机(飞虎队战机)打捞”、“乌尔古力山日军要塞遗址勘察”、“中缅边境民族考察”、“新疆和田河漂流”、“塔克拉玛干大沙漠N39汽车穿越”、“2022-2023跨年徒步横穿塔克拉玛干沙漠”等探险活动。
截至2025年6月,中国探险协会每年举办中国探险旅游发展大会、中国探险者大会两大全国性行业大会。其中中国探险旅游发展大会,齐聚全中国文旅系统和产业链上下游,以探险旅游新业态,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探险者大会,是中国探险家的年度聚会。
书籍出版
2025年5月,中国探险协会编著的《中国探险史》出版,该书由前言、导论和八章断代史及参考文献四大板块组成,共计46万字。其中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探险的概念、特征,以及中国古代探险的思想观念与特征。断代史部分,根据中国古代探险的阶段性特征,划分为8个阶段:史前传说时期、夏商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六朝时期、隋唐五代时期、宋元时期和明清时期。
标准制定
截至2025年6月,中国探险协会先后制定《探险领队基本能力要求》《探险旅游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探险者行为指南》《探险应急救援指南》《国际探险公园设计规范》《商用航天员培训规范》《无人区安全穿越指南》等系列标准。
产业报告
2021年5月,中国探险协会发布了《中国探险产业发展概况及未来预测研究报告(2021-2025) 》,报告分析了全球跨境探险旅游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发展跨境探险旅游的可行性等。
合作交流
截至2025年6月,中国探险协会在国际上与联合国相关国际组织、世界各地的探险家俱乐部互为战略伙伴关系;在中国国内拥有数百位知名探险家组成的中国探险家俱乐部,以及新疆自治区文旅厅、云南省文旅厅、哈密市政府、都江堰市政府和中国卫通、北斗、华为、等战略合作伙伴。
人才培养
业务培训
截至2024年12月,中国探险协会开展了11期中国探险协会探险领队(初级)培训班课程,课程涵盖户外生存知识、户外装备使用、户外风险管理和户外应急救援等内容。
科普教育
截至2025年6月,中国探险协会发起“全民户外普及计划”,发布探险项目的强制装备、可选装备清单,普及户外常识;为探险家做口述史,传播探险文化;开发建设“中国户外预警救援互助平台”,为民众打造生态、环保、安全的探险场域。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会标
中国探险协会会标主体图案由文字“行”与一个探险者的人像组成,表明协会在探险行业的专业性。
精神文化
宗旨
中国探险协会宗旨:贯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方针、政策,代表和维护中国探险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桥梁,发挥沟通、咨询、媒介、展示、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成为独立、公正、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的服务性与自律性组织;发扬人类求知与创新的进取精神,在探险中认识自然,探寻历史文化,谋求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为促进中国探险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组织领导
相关事件
2018年7月,中国探险协会因“未按规定接受2016年度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