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中国工会成立于1925年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2025年迎来成立100周年),其前身为1921年成立的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为基本职责,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最高领导机关为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
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通过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会员享有选举权、监督权及法律援助等权利。近年来,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劳动技能竞赛超百万场,并上线“
职工之家”APP集成智能维权、技能学习等数字化服务功能。截至202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已与130多个国家工会建立友好关系,在维护工人阶级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建成18.6万个工会驿站覆盖服务职工群众近8亿人次。
中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
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国工会的主要
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技术文化素质(简称“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中国共产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