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全国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Enterprises with Foreign Investment,CAEFI)于1987年11月在北京创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由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企业为主,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
发展历史
1987年11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北京创立。
2005年12月7至9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全国外商投资先进企业表彰会在合肥市外商国际俱乐部酒店召开。
2009年10月15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双方合作框架协议。
2011年11月28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五届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2月2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天津签署“紧密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10月24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六届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11月8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浦东新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5年7月27日,东部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国家级经开区合作共建工作座谈会在江西龙南召开,会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江西省商务厅代表双方签订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四家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该团体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产生办法,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理事会、分支机构或1/5以上会员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七)决定终止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
会员代表由会员民主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由会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该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为当然理事。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15年4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设4个内设部门;据2025年8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设21个分支机构、14个各地协会。
组织会员
该团体会员为单位会员。
在中国内地依法设立、注册、登记,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从事投资业务的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谊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外国工商团体在中国内地依法设立的代表机构,可申请成为协会的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团体的意愿;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在该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该团体统一印制的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提交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文件的复印件;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受该团体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参加该团体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要求该团体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给予的帮助;
(五)对该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团体的章程,执行该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该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由该团体收回会员证书,并在该团体会刊上公布:
(一)失去法人资格者;
(二)2年以上不履行会员义务者。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收回会员证,并在该团体会刊上公布。
业务资产
(一)提供中国国内外经济运行趋势和行业发展动态的信息;
(二)通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网站发布信息,宣传会员单位,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三)组织会员开展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四)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制定;
(五)组织会员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组织的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
(六)指导会员健全各项自律性的管理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坚持职业道德标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宣传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和成果;
(八)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
(九)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会员企业举办或参加交易会、展览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为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十)开展与中国国内中国国外工商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取长补短,相互借鉴;
(十二)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为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十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应依法经过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四)捐赠;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展会活动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每年9月8日至11日在中国厦门举办,致力于打造双向投资促进、权威信息发布和投资趋势研讨三大平台,是全球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投资盛会之一。每届大会均吸引来自全球约100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官方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跨国公司等机构代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百个城市的政府代表,境内外1000多个工商经贸团组、约5000家企业、超5万名专业客商参加。
2024年9月8日,第24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福建厦门拉开帷幕,大会以“投资链接世界”为主题,展览总面积12万平方米,共有119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参会参展,其中“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约占八成。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博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谋划、亲自提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着眼于推动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是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是中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务实行动。
2024年11月5日,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暨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开幕式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创办于1957年春,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广交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承办,是中国历史长、规模大、商品全、采购商多且来源广、成交效果好、信誉佳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被誉为“中国第一展”、中国外贸的“晴雨表”“风向标”。
2025年4月15日,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广东广州开幕。该届广交会展览总面积达155万平方米,展位总数约7.4万个,参展企业约3.1万家,其中出口展参展企业首次突破3万家。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会和交易平台,是全球首个,也是规模大的服务贸易领域综合型展会。自举办以来,累计吸引198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19万展客商和800余家境外商协会和机构。
2024年9月12日,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开幕。该次服贸会以“全球服务、互惠共享”为主题,聚焦“共享智慧服务,共促开放发展”。
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简称数贸会)是中国以数字贸易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专业型展会,是综合展示全球数字贸易新技术、新产品、新生态的重要窗口,是共商共议国际数字贸易新标准、新议题、新趋势的交流平台,是共建共享新时代经贸合作新市场、新机遇、新发展的开放平台。博贤会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主办,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商务厅和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共同承办。
2024年9月25至29日,以“数字贸易商通全球”为主题的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在浙江杭州市举办。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2025年4月13至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在海南举行。
会议交流
2024年9月9日,“2024跨国投资对话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论坛”在厦门召开。论坛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厦门市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福建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和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承办。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和跨国公司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2024年10月21至22日,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生物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金融与投资工作委员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科技创新与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卫光生命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同写意公司共同承办,默克生命科学协办的“第二届国际生物科技创新与投资大会”在深圳市光明云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大会邀请了中外院士、中国国内外领军企业、业内专家学者,金融与投资机构和中国国内外创新型生物科技企业的代表300余人与会。
2024年12月17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北京举办2024营商环境圆桌会。会议由常务副会长曹宏瑛主持。戴尔、SK集团、环球影业、嘉吉、雀巢、惠普、GE医疗、宝洁和品保委作为会员企业和分支机构代表围绕“新形势下扩大开放稳定外资的政策建议”主题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资司二级巡视员赵阳、自贸区港司副司长马成芳出席会议作政策讲解,并对企业的问题作回应。协会副会长原高强出席会议。企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等会员企业以及各地外资协会代表220人参加。
学术期刊
中国外资》杂志创办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管,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主要栏目有特稿、封面文章、专题报道、观察、全球、自贸区、一带一路、投资合作、区域、开发区、数字经济、产经、商业、投资地理、经贸实务、金融、法治、研究等。
荣誉表彰
2006年6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获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人才培养
评选活动
全国(深圳)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该评选对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社会责任、合规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有积极的品牌影响力。
培训工作
2024年4月16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组织公文写作培训班,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徐新江处长就公文要求、常见问题、写作技巧等进行授课。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徽图案为蓝色,由“中”字、英文C以及协会缩写CAEFI组成,下方为协会的中英文名称。
协会宗旨
该团体的宗旨是服务会员,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培训等多种服务;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会员诉求,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不断创新,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会员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5-08-03 17:46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