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英文简称CABC)是中国与东盟五大对话合作机制之一,成立于2001年11月8日,由中国贸促会与东盟工商会共同发起,成员包括中国贸促会、东盟工商会及东盟十国代表性商会领导人和企业家、专家。该机制旨在推动中国与东盟企业间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
发展历史
1997年4月,中国贸促会与东盟工商会在
上海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筹备成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2001年11月6日,在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就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达成共识。11月8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会议在印尼雅加达召开,我国国务院时任总理朱镕基和印尼时任
总统梅加瓦蒂出席了理事会成立大会仪式,并宣告理事会正式成立。同时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雅加达成功召开。
2003年12月,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
为促进中国与东盟企业发展更加广阔和深入的经贸合作,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发挥着积极作用。
2023年10月31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席秘书处揭牌仪式在广西贸促会举行。
2024年7月10日,2024年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全体大会在广西南宁举行。
2025年9月17日下午,第22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在广西南宁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贸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东盟十国工商会共同主办,东盟十国工商会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就深化中国与东盟工商界经贸合作展开深入探讨并通报重点合作项目情况。同时,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作为中方牵头单位的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服务贸易委员会在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上正式成立。
组织机构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是中国与东盟五大对话合作机制之一,是中国与东盟代表商界的合作对话机制,2001年中国时任总理朱镕基出席了理事会成立会议。理事会自成立以来,以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为宗旨,积极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和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主席由
中国贸促会万季飞会长担任。理事会执行理事长由
许宁宁担任。
中方理事单位由中国知名企业组成,包括中信集团、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
海尔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银行、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中实集团、
新希望集团、中国东方电器集团公司、北京东盟之友商务顾问中心、中首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技术投资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等。
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理事单位提供服务,
中国贸促会授权北京东盟之友商务顾问中心具体承担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的工作。2023年9月,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席秘书处正式授权广西贸促会负责;2023年,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合秘书处成立,由CCPIT Guangxi Committee承担。
理事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2021年4月成立的
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2024年7月10日成立的专家委员会、2025年9月8日成立的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2025年9月17日成立的服务贸易委员会。
东盟新商机
中国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双方资源禀赋各具优势,产业结构各有特点,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近年来,中国-东盟在
智慧城市、
5G、
人工智能、
电子商务、
大数据、
区块链、
远程医疗等领域正在打造更多新的合作亮点。
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潜力巨大,涵盖旅游、金融、
数字服务、物流、工程、
绿色服务等。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布了《南宁倡议》及研究报告。物流行业合作对接基地在湖南怀化揭牌,推动跨境供应链合作。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大幅增长,双向投资迅速增加,中国在东盟国家的工程承包越来越多。中国连续13年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最近两年多,东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地,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首选地之一。东盟是我国海外重要的承包工程市场和劳务市场。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已步入了黄金时期,中国—东盟自贸区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已开始相互开放市场,呈现出勃勃商机。
组成单位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的东盟合作方为东盟工商会。东盟工商会由东盟十国最具代表性的商会组成:
文莱国家工商会、柬埔寨金边总商会、印尼工商会、老挝全国工商会、
马来西亚国家工商会、缅甸工商联合会、
菲律宾工商会、
新加坡工商联合会、泰国工业联合会、越南工商会。商会具有工作的灵活性和桥梁性,会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企业可借助商会资源,广开通商之路,可通过双方的商会快捷、有效地开发对方市场或开展投资合作。
目标和行动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的目标是:
1、促进中国、东盟之间的企业对话与合作;
2、保持并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联系;
4、支持东盟地区的一体化进程。
为实现以上目标,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计划采取如下行动:
1、向理事会成员和成员国提供贸易与投资的信息服务;
2、定期举办商务论坛,交流贸易与投资方面的经验,探讨如何排除阻碍双方进一步合作的障碍;
3、促进互办展览会,并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
4、促进双方企业家代表团的互访、人员培训以及各种其它形式的人员
交流;
5、提供包括调解、仲裁在内的法律服务以使双方的企业能在友好的气氛中有效地解决贸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