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省
明郑时期台湾省级行政区
东宁省是明郑政权在台湾地区设立的省级行政区划。1664年郑经将原东都承天府改置为东宁省,行政中心设于承天府(今台南市),管辖范围覆盖台湾本岛澎湖列岛。该建制持续至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后被废除,改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台厦道。
设立背景
明朝末年(1661年),郑成功率军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郑经。此举标志着台湾历史上首次出现省级行政建制。
行政区划
东宁省下辖一府二县:
澎湖列岛作为军事要地,由郑氏水师直接管辖。行政区划设置参考明朝州县制度,同时保留原住民部落的自治权。
行政变迁
寓兵于农屯田制发展农业。1674年郑经西征福建期间,东宁省仍保持正常行政运作。1681年郑克塽继位后,继续沿用东宁省建制直至1683年。清朝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军攻取澎湖,郑克塽率众归降,东宁省建制随之废止。
后续影响
清朝废除东宁省后实行行政改革:
东宁省虽仅存续19年,但奠定了台湾行政区划基础。其设立的承天府地名沿用至清末,天兴县、万年县辖区成为清代台湾县治划分的重要参照。现存明郑时期《东宁省疆域考》等文献,为研究早期台湾行政制度提供了重要史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2 06:10
目录
概述
设立背景
行政区划
行政变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