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法学》是由
周永坤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1年6月出版的法学论文集,属于近代法学教育格局中“南东吴,北朝阳”学术脉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书为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主办的连续出版物之一,2011年春季卷总第22卷,收录
东吴大学法学院及当代法学研究者的学术成果。
《东吴法学》是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主办的连续出版物之一,其前身为东吴大学法科,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例如,其2011年春季卷(总第22卷)由北京的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ISBN为978-7-5093-2917-7。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前身为
东吴大学法科。1915年9月,时在东吴大学任教政治学并兼任东吴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的美籍律师查尔斯·兰金,以苏州东吴大学为本,于上海创设“
东吴大学法学院”,该学院以讲授“比较法”为主,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当时较为知名,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
东吴法学院法理学科(1915--1949)在美国法学中国化的过程中,美国的法理学说被东吴学人与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相结合,发明大义,形成独特的法学讨论。一方面,东吴学人试图用西方法理学知识条理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发展脉络,中国古代法理学的架构就此不断完善。另一方面,西方法理学概念使得中国传统中关于“
儒家”和“
法家”的知识逻辑发生变化。
《东吴法学》2011年春季卷(总第22卷)由
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1年在北京出版,ISBN为978-7-5093-2917-7,作品语种为中文(chi),出版国别为中国(CN),本书主编为
周永坤,书中英文并列题名为:Soochow law review。
陈忠禹教授在《东吴法学》2011年秋季卷(总第23卷)发表《村民自治权之法理探究》。
魏磊杰在《东吴法学》2011年春季卷发表《法典之下的法官造法》。
周友军在《东吴法学》2008年春季卷(总第16卷)发表《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制度》,在2010年春季卷(总第20卷)发表《论我国间接侵权的制度构建》。
编辑推荐语 东吴法学是中国现代法学史上的一座高峰,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美称。 《东吴法学》是一部法学论文集,本卷为2011年春季卷总第22卷,分5个栏目,包括:宪政研究、刑事法专论、民事权利研究、法理学、法史学研究。具体内容涉及:协商民主的宪政价值、论地方立法权、共同正犯的未完成形态研究——以
大陆法系刑法为视角、“隔代探望”案的法理思考、韩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的历史与现状、法典之下的法官造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