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路
金代设置的行政区划
东京路是金代五京制度下设置的行政区划,始设于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以东京辽阳府为治所。该行政区划下辖辽阳府及澄州、沈州等六州,行政机构中设有主管司法监察的按察司,该机构由提刑司改制并于1199年更名为按察司,1215年废止。辖区长期呈现女真渤海契丹等民族聚居特征,金朝通过调整民族政策推动区域建设,其民族分布格局演变对北疆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东京路按察司之印
行政建制
金代东京路始设于收国元年(1115年),作为五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治所设于东京辽阳府。该行政区划延续至金朝灭亡(1234年),辖区涵盖辽阳府及周边澄州、沈州等六州,形成以辽阳府为中心的军政管理体系。
行政建制包含路、州、县三级体系,其中辽阳府作为首府承担区域核心职能。辖区范围东至鸭绿江,西接广宁府,南临渤海,北抵黄龙府,构成金代东北边疆的重要行政区。
按察司设置
东京路按察司作为省级司法监察机构,其沿革经历三个阶段:
民族分布
东京路辖区民族构成呈现多元特征:
猛安谋克制。这种民族政策导致:
民族分布变化使东京路成为联结金朝内地与东北边疆的枢纽。
考古发现
参考资料
金· 东京路按察司之印.中国政法大学.2020-12-05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5 08:10
目录
概述
行政建制
按察司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