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部门是按照国家行业分工管理体系设立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例如,医疗卫生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上下级政府间,上级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有业务指导或领导关系,如教育部作为中央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省级教育厅(局)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涵盖方针政策指导、日常管理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业务主管部门指按照经济社会活动不同行业分工管理的各级行政部门,承担制定行业政策、监督执行及统筹协调职责。以中介机构改制为例,其脱钩工作需由业务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情况。
中央与地方对应部门形成业务指导体系。例如,
教育部作为中央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省级教育厅(局)工作,后者为地方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截至2018年,该层级关系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水利建设等行业。
根据2024年资料,业务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和商会承担以下职责:方针政策指导、日常管理、会员关系协调及资格审查。例如,新行业协会成立需经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方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