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是
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分类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
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
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
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
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最新部署
经国务院批准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于2020年4月底提前下达第三批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万亿元,各地已启动发行准备工作。加上前两批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480亿元,新增债券提前下达额度已达28480亿元。
根据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专项债将在5月份迎来发行高峰,要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
2020年5月12日,广东成功发行专项债券712亿元,重点用于
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支持地方公共卫生和防疫体系建设等。
2024年,
中央财政统筹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2024年12月16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提出7方面17项举措。
发行情况
2023年3月,财政部发布2022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4万亿元,着力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
2024年12月10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在上海成功发行政府债券304.4453亿元,均为再融资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025年1月10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提出,在2025年新增发行专项债额度内,地方可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用于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两个方面的专项债项目。
2025年3月,财政部发布2024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支持项目超过4万个。推进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2025年7月25日,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李大伟在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全国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和专项债券2.6万亿元,支持地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预算6583亿元,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工作。
2025年6月,全国发行新增债券628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5271亿元。全国发行再融资债券547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798亿元。合计,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75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8069亿元。
2025年8月28日,财政部公布7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2025年7月,全国发行新增债券703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6169亿元。
2025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落地实施。近期,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5000亿元,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其中,新增了20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部分省份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