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总公司(Shanghai Film Corporation)是1985年3月经中共上海市委、市府批准成立的电影机构,属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地址位于漕溪北路595号。该公司由
上海市电影局与
上海电影制片厂合并组建,
吴贻弓任总经理,陈清泉、
成志谷、
迟习道任副总经理,对外保留上海市电影局名义以履行政府职能。其前身为1984年10月经电影系统体制改革试点成立的组织架构,通过整合原有电影单位实现影视资源的集中管理。1987年6月该公司建制撤销。
上海电影总公司成立于1985年3月26日,由
上海电影制片厂与
上海市电影局合并而成。其成立由时任领导
吴贻弓主持推动。1987年7月16日,上海电影总公司被撤销,上海电影制片厂的建制得以恢复。
吴贻弓曾担任上海电影总公司经理等职务。在任期间预判电影产业化发展趋势,主持将上海各电影相关单位合并为上海电影总公司,并启动了中国最早的影视拍摄基地建设。
1984年10月,经中共上海市委、市府批准,上海电影系统进行体制改革试点,
上海市电影局与
上海电影制片厂合并,于1985年3月组建成立上海电影总公司。地址漕溪北路595号。吴贻弓任总经理,陈清泉、成志谷、迟习道任副总经理。上海电影总公司属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对外仍保留上海市电影局名义,以履行政府职能。1987年6月,上海电影总公司的建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