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画院
成立于1989年的书画艺术机构
上海书画院前身为1989年8月成立的上海书画研究院,初期作为群众性社会团体开展活动。1998年改制为事业单位后,于2002年更名为现名并归属于上海市文联,聘请陈佩秋等艺术家担任院长,杨正新韩敏、王伟平、张强辛江宏、乐震文、丁一鸣曾先后担任执行院长。现任名誉院长卢辅圣,副院长徐立权(主持工作)。该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培训部、书画创作部三个部门,主要职能包括书画创作、研究、鉴定、教育、拍卖、出版及相关配套服务。
历史沿革
组织架构
历任院长包括杨正新、韩敏、陈佩秋等海派艺术名家,现任执行院长为乐震文。内设办公室、培训部、书画创作部三个部门,徐立铨任副院长(主持工作),徐旭峰现任上海书画院教育培训部主任,李国传任上海书画院学术研究部主任。
主要活动
社会服务
截至2024年7月,已在多个社区开设少儿书画课程,2022年寒假推出静安寺商圈白领子女“全日托管”艺术提升项目。历年累计捐赠书画作品超千幅用于慈善事业,2021年文化服务支出占比达82.30%。
上海书画院详情
上海书画院的前身是上海书画研究院,1989年8月成立时是群众性社会团体,1998年2月,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上海书画研究院改制为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2002年3月,更名为上海书画院,同时聘请著名艺术家陈佩秋为院长,上级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杨正新、韩敏、王伟平、张强辛、江宏、乐震文、丁一鸣曾先后担任执行院长。现任名誉院长卢辅圣,现任副院长 徐立权(主持工作)。
作为开展学术研究、书画创作以及艺术交流的专业团体,近年来书画院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于“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海派文化”的建设,在坚持文化自信、推陈出新的同时,用艺术创作来传递社会正能量。
上海书画院秉承“学术立院、开门办院”的宗旨,传播和弘扬优秀海派艺术,打造上海文化品牌,并努力服务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海派艺术的影响力。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3 13:0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组织架构
主要活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