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县于1956年7月由
三元县与
明溪县合并设立,隶属南平专署。1961年11月恢复建制时,辖境调整为原明溪县行政区域,同时将
清流、
宁化、
永安三县划归
三明市管辖。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明专员公署后,该县成为其下辖的1市5县之一。196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明溪县原名,标志着三明县建制正式撤销,其前身可追溯至元代设置的尾历团与明代设立的三元里,1956年由三元、明溪两县合并而成。
合并命名依据两县名称首字,'
三元'取自元代尾历团驻地和明代三元里,'明溪'取自明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