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人员
由民政部门收养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公民
“三无人员”特指民政部门收养的,同时满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三项条件的公民。该群体由国务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并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进行救助。在城乡救助体系中,城市“三无人员”对应乡村“五保”供养对象。截至202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适度放宽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涵盖特定年龄、残疾等级及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能力等维度。
定义与认定条件
“三无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截至2024年,江苏省放宽认定范围,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特定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适度放宽标准。
供养方式与救助政策
民政部门对“三无人员”提供两种救助方式:
国务院明确将“三无人员”纳入低保救助体系,确保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城乡救助体系差异
城市“三无人员”与乡村“五保”供养对象救助体系并列,前者由民政部门直接救助,后者依托农村集体供养。
参考资料
三无家庭什么意思.知了好学.2021-09-26
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03-27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9 03:15
目录
概述
定义与认定条件
供养方式与救助政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