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受事
古代接受冤狱案件的部门
三司受事是唐代设立的冤狱案件受理机构,由
御史台
侍御史
、
门下省
给事中
、
中书省
中书舍人
共同组成,负责在朝堂接受诉讼表章并审理冤案。其运作模式在《
文献通考
》中有“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同受表,理冤讼”的记载,属于直诉制度的一种。该机构始创于
唐高宗
调露
二年(680年),正式定名于
武则天
垂拱二年(686年)。三司受事与临时审理官员或政治案件的
三司推事
形成分工,两者在职能上各有侧重。
参考资料
唐代“司法三司”新论
.中国知网.2024-11-06
综论中国古代司法渎职问题
.法信.2024-08-2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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