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301条款
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规定的单边贸易制裁工具
一般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规定的单边贸易制裁机制,最早可追溯至《1962年贸易扩展法》,经1979年、1984年和1988年多部法案修订形成现行法律框架。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实施案例
301调查。历史上该条款曾用于1980年代对日本半导体产业的贸易制裁,促成《日美半导体协定》的签署。2024年4月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启动新调查,2024年5月依据条款对中国电动汽车、太阳能电池板等产品加征25%-100%关税,并实施临时排除条款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2025年12月,导致加拿大阿尔戈马钢铁有限公司宣布裁员1000人。2025年12月,美国对华半导体产品加征301关税,中方表示坚决反对并已提出严正交涉。美国政府同时考虑豁免加拿大钾盐等关键农产品关税。
国际争议
该条款的实施常绕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美贸易战中,中国向WTO提起诉讼并获专家组裁决支持,但美国仍维持相关关税措施。2025年,在美欧数字税争端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可能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对欧盟启动调查,欧盟委员会回应称其数字税政策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此外,2025年12月25日,中方表示坚决反对美对华半导体产品加征301关税,并已提出严正交涉。
法律渊源
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正式确立一般301条款的法律地位,其前身可追溯至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52条。该条款经《1979年贸易协定法》《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等多次修订,始终保持单边制裁的核心特征。
运作机制
启动程序分为申请调查与自主调查两种模式:
调查完成后,USTR将提请与当事国进行双边协商,若协商未果,总统可依据《1974年贸易法》授予的无限裁量权实施报复措施。
条款扩展
《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在一般301条款基础上增设: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6 08:26
目录
概述
实施案例
国际争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