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恶意犯规
NBA的恶意犯规规则
一级恶意犯规是NBA联盟于1990年代引入的恶意犯规规则中的一种判定等级,旨在保护职业球员免受身体伤害。该规则主要针对无必要且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犯规行为,中文称“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根据NBA规则第12条,恶意犯规分为一级与二级:一级恶意犯规指防守方故意做出摆动动作并与进攻方产生重度接触及后续动作,二级恶意犯规则指过度或故意的重度身体碰撞及后续动作,裁判的手势为握住拳头举起成90度判定。两种类型均判给被犯规方两次罚球并保留球权(即“两罚一掷”),二级恶意犯规者将被驱逐出场,单场累计两次一级恶意犯规者同样需离场。
处罚措施
两种恶意犯规都会让对方获得两次罚球的机会,并得到控球权,通常被称为“两罚一掷”。二级恶意犯规者,将在犯规后被立即驱逐出场;如一名球员在单场比赛内,被判两次一级恶意犯规,也符合被驱逐出场的条件。
此外,二级恶意犯规者在单赛季首次被判罚之后,还会被联盟追加处以最高不超过35000美元的罚款,并根据联盟审查,决定是否禁赛。
2013年赛季东部决赛,热火VS步行者第二场比赛第四节结束前4分05秒,韦德在回防过程中突然加速,跳起肘击了步行者队后卫斯蒂芬森,当值裁判当时并未对此给出判罚。不过,随后韦德被联盟追加一次一级恶意犯规。
北京时间2014年4月28日,火箭与开拓者的比赛中钱德勒·帕森斯领到了一级恶意犯规。
2025年12月19日,在太阳对阵勇士的比赛中,太阳球员狄龙对勇士球员斯蒂芬·库里犯下一级恶意犯规。狄龙解释称,他以为库里会冲进去抢进攻篮板,所以试图阻止抢板导致犯规,并表示需要反省,并开玩笑说可能因力量训练过度。
规则介绍
NBA的恶意犯规规则在1990年代采用,来保护职业球员不受身体上的伤害。主要是对一些没有必要却又可能对被犯规者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中文一般称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NBA规则第12条中,恶意犯规分为两种,分别是一级恶意犯规和二级恶意犯规。一级恶意犯规是指不必要的接触,通常是指防守方故意左右摆动,对进攻方进行故意的重度接触以及后续动作。二级恶意犯规指不必要的或过度的身体接触,通常是故意的重度碰撞以及后续动作。裁判在判罚二级恶意犯规时,一般都要审查录像,并和对方主教练进行沟通和告知。
参考资料
帕森斯一级恶意犯规.华商网.2014-04-2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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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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