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侍卫是清代武职京官体系中的重要官职,属于正三品武职,主要负责宫廷禁卫及扈从事务。该官职隶属于侍卫处管辖,与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等职级并列,构成清代京城防卫体系的核心力量。其选拔对象主要为满蒙贵族及武进士出身者,在清代官制中具有维护皇权安全的重要职能。
官职沿革
清代承袭明代侍卫制度并加以完善,一等侍卫作为侍卫等级中的高阶职位,自顺治年间确立九品中正制后正式定型。该官职与二等侍卫(正四品)、三等侍卫(正五品)、蓝翎侍卫(正六品)共同构成清代侍卫等级体系。
职掌职能
品级俸禄
按《大清会典》规定,正三品一等侍卫年俸银130两,禄米65石。其待遇高于外省同级武职官员,体现京官体系的特殊地位。
选任考核
选拔标准包含:
历史影响
作为清代特有的宫廷武职,一等侍卫制度强化了满族统治阶层的军事特权。正三品武职京官包括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