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ㄉ”是汉语
注音符号中的声母符号,对应汉语拼音“d”,发音示例为“地(ㄉㄧˋ, di)”。1913年
读音统一会审定汉字读音时制定注音字母体系,确定“ㄉ”为声母符号。1918年
北洋政府正式公布的注音字母将其列为二十四声母之一,1930年更名为“注音符号”后仍保留为标准声母。现
台湾地区将其用于汉语教学及输入法系统。
191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通过“采用
注音字母案”。1913年,
读音统一会制定记音字母。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发布注音字母。
1919年,印行《国音字典》并改订字母次序。1920年,从“ㄛ”分出“ㄜ”。1930年,注音字母改称注音符号。1932年,添补“ㄭ(帀)”并改用北京音为标准,停止使用“ㄪ、ㄫ、ㄬ”三个符号。
注音符号以
章太炎的记音字母作蓝本,其特点为汉字笔画式,符号选自古代简单汉字。1986年,
台湾公布注音符号第二式。2000年,台湾推行
通用拼音。2008年,台湾确定推行
汉语拼音,废除注音符号。注音符号在台湾地区用于教育及输入法系统。
注音符号原共39个,排列照“
三十六字母”顺序以“ㄍㄎ”开头,1920年改订顺序,增加一个“
ㄜ”共计达40个。符号选自古代简单汉字,如‘
ㄅ’为古包字、‘ㄊ’为古突字。特点为汉字笔画式,体现清浊音对比关系。
在中国台湾地区,小学生在学会汉字书写之前先学习
注音符号作为中文字的替代写法,注音符号用于标注生字的拼音和作为普遍的打字输入法。
“
注音符号”仍为中国台湾地区汉字的主要拼读工具之一,是小学语文教育初期必学内容;中国大陆地区自1958年推行
汉语拼音方案以后停止推广使用,但在汉语字典等基础工具书中对汉字注音时仍有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