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规范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多边规则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规范成员国补贴政策及反补贴措施的核心法律文件。该协定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不可诉补贴三类,并明确了反补贴调查的程序规则、损害确定方法及补救措施。其核心条款包括政府财政资助的认定标准、补贴专向性判定原则以及反补贴调查的程序和补救措施等内容。
实施机制与挑战
反补贴调查程序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明确了反补贴调查的程序规则、损害确定方法及补救措施。
例如,2024年8月21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乳制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调查机关履行了包括立案前磋商、立案、通知各利害关系方、抽样调查、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全流程义务。2025年12月22日,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决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最终裁定预计于2026年2月21日作出。此案是中国自2014年以来首次对欧盟发起反补贴调查。
在跨境补贴规制中,单边措施与多边规则之间存在张力,例如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等单边措施被批评可能偏离WTO规则并引发贸易摩擦。成员国的反补贴调查则应遵循《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的多边程序,体现了规则应用的复杂性。随着全球价值链发展,现行规则在跨境补贴规制中面临挑战。
中国实践与应对
2025年对欧盟乳制品反补贴调查案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等补贴计划支持的乳制品低价进口,加剧了中国奶业价格持续40个月走低和全行业亏损的困境。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代表国内产业于2024年7月29日提交反补贴调查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决定立案调查。
经过一年多审慎调查,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步裁定,决定对欧盟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专家指出,此案调查严格遵循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程序适当、证据确凿。
此案是自2014年以来中国11年来首次对欧盟发起的反补贴调查。其审慎、合规的调查过程,与2025年欧盟对华密集发起的多起贸易救济调查和征税行动形成了鲜明对比。
根据商务部公告,计划于2026年2月21日对此案做出最终裁定。
协定基本框架
改革与发展动向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6 20:01
目录
概述
实施机制与挑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