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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符号
©是英文Copyright(版权)的首字母缩写符号,用于标注在作品上以声明版权归属。该符号起源于美国版权法,后被《世界版权公约》采纳,通常标注为“©+年份+版权方名称”的形式。根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自动保护”原则,作品无论是否标注©均享有著作权。中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自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版权,标注©虽非强制,但有助于权利人举证。
定义与起源
©是国际通用的版权标识符号,源于美国版权法,表示“Copyright”的简写。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将其作为法定版权声明的核心要素,要求成员国对标注©的作品提供保护。
使用规范
依据惯例,©符号需标注于作品显著位置,格式为“©+首次发表年份+版权所有者名称”(例如:©2024 John Doe)。适用作品包括文字、美术、音乐、摄影、计算机软件等创作成果。
法律效力演变
自1886年《伯尔尼公约》确立“自动保护”原则后,全球大多数国家取消了强制标注版权标记的要求。中国自1992年加入该公约,规定作品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无需注册或标注©符号。
声明作用
虽无强制效力,但标注©具有以下功能:
中国特殊规定
中国采用“自动取得”模式: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5 17:23
目录
概述
定义与起源
使用规范
法律效力演变
声明作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