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
英国、美国的郡县治安官
警长(sheriff)是英国和美国郡县级行政区划中的执法官员。在美国,该职位通常由选举产生,承担维持治安、执行法院命令等法定职责。英国的郡治安官制度在英格兰与威尔士地区具有代表王室的法律职能,苏格兰地区的警长则行使司法裁判权。加拿大法语区将该职位称为“shérif”,主要负责法庭事务辅助工作。
职责与权力
警长作为郡县层级的主要执法官员,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执行法院判决。其法定职权包括逮捕犯罪嫌疑人、管理监狱在押人员以及配合联邦执法机构开展联合行动。
国家制度差异
美国警长通过地方选举产生,需向选民直接负责。英格兰与威尔士的警长代表英国君主行使礼仪性司法职能,同时承担部分法律文件送达工作。苏格兰地区自中世纪延续的警长制度赋予其司法裁判权,可直接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
加拿大部分法语省份将该职位称为“shérif”,其职能聚焦于法庭事务管理。马里科帕县警长办公室与凤凰城警察局建立有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处理跨区域刑事案件。
参考资料
sheriff noun.www.oxfordlearnersdictionaries.com.2024-10-23
.glosbe.com.2025-07-1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08 23:46
目录
概述
职责与权力
国家制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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