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HA心功能分级
nyha心功能分级
NYHA心功能分级是心力衰竭症状评估体系,根据患者体力活动受限程度将心功能分为四级。
分级介绍
这一方案由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于1928年提出,因操作简单,临床上沿用至今。实际上NYHA分级是对C期和D期患者症状严重程度的分级。
Ⅰ级:患者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体力活动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Ⅲ级:患者有心脏病,以致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症状,但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1994,AHA对NYHA1928年心功能分级的补充
根据ECG运动负荷试验,X-ray,心超,放射学显像等客观检查结果进行第二类分级。
B级:有轻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C级: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D级: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评价
这种方案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为此,几十年来仍为临床医生所习用。但其缺点在于仅凭患者主观陈述,有时症状和与客观检查有很大的差距,同时患者个体之间的差异也较大。
参考资料
2024年全科医学科领域十大研究创新成果进展.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肝病研究所).2024-12-1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31 00:56
目录
概述
分级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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