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北京同仁堂药品造假事件
2025年发生的事件
2025年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南极磷虾油北京同仁堂。经查,涉事磷虾油产品其外包装上的“北京同仁堂”是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中,对“北京同仁堂”五个大字专门突出做了误导性设计而成的“障眼法”。
事件背景
2025年,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检测和调查,重点关注磷脂、虾青素、EPA、DHA含量及价格。
检测结果显示,15款样品中,除了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标称为“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外,其余14款样品均表现正常。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注册成立于2000年6月,由北京同仁堂控股,其余两名股东为个人。
事件经过
2025年12月11日,上海消保委发布了15款不同品牌的南极磷虾油产品比较检测结果。结果显示,其中一款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标称为“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事件处置
2025年12月20日,同仁堂集团发布致歉声明称,针对近日有关“南极磷虾油”的舆论关注,集团对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以最诚恳的歉意。同仁堂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已采取如下措施: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品牌保护责任,同仁堂集团同时开展以下工作:一、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二、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三、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2025年12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后,这款产品依然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上海市消保委已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自查,向公众说明情况,并联合生产商召回所有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和赔偿。
2025年12月,同仁堂“磷脂含量为0”的磷虾油事件被曝光后,四川省、成都市以及新都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企业、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平台等展开调查。2025年12月20日,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南极磷虾油”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事件回应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对此,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上述两家企业,其中,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已知晓该情况,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到公司并介入调查当中,目前还处于调查阶段,还不清楚该产品是否为公司所生产,后续有明确调查结果后会进行回复。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接线人员则表示目前并不知晓该情况,且未收到相关通知,但对于该情况会进行上报,后续如有相关内容会回电答复。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价格的合理性,这个我没办法回答,就针对生产企业来讲,可能有工艺保密性。他报多少我就认多少,比如说他报三元我认,他报五元我也认。
2025年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服务号“同仁堂健康”发布声明: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求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12月20日,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已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同仁堂: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政府监管部门及内部调查结论,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北京同仁堂集团表示,经查,集团对四川健康“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权。目前,集团驻四川工作组积极配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联合调查组的立案调查工作,已提交了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相关佐证文件。此外,同仁堂集团持续推动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推动联动清理,阻断涉事产品流通渠道。
事件发生后,北京同仁堂集团已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对各级企业品牌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对重点电商平台上侵权产品和店铺链接进行排查,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对“同仁堂正品直售”“北京同仁堂滋补佳品”等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坚决打击“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辨伪问题,集团提示:正规“同仁堂”品牌产品清晰印制“双龙标”,商标也作为官方授权店铺的统一标识;12月23日,同仁堂集团产品查询系统已在官网上线,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提供权威购买指引。
上海消保委
而对于该款磷脂含量为0的“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上海消保委表示,其在网页上写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而这看似是品质出众的优质产品,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对此,专家表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该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必定含有磷脂成分。而针对相关企业涉嫌造假行为,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将于近日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解释。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 唐健盛:我们觉得这可能还不是一个生产者和经销者这么简单的概念。有点类似于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可能他就可以“甩锅”了。唐健盛告诉记者,南极磷虾油的原材料通常每公斤300元到400元,一瓶60克的南极磷虾油原材料通常需要30克,一瓶南极磷虾油仅原料成本就要10元左右,而出厂价格3元多根本覆盖不了成本。法律人士指出,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如果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已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公司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 吴颖:我们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即查清楚相关的情况,给社会和消费者一个很明确的情况说明。
2025年12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北京同仁堂集团于12月20日就“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发布声明,上海市消保委对此表示高度关注。首先,我们欢迎北京同仁堂集团正视问题的态度。北京同仁堂集团在声明中致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并表示要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要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等等,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和整改的决心,值得肯定。其次,北京同仁堂集团推出的整改措施,实际上也回应了上海市消保委在约谈相关经营者过程中,代表广大消费者提出的诉求。不过,最终整改结果如何,还是要由事实说了算,特别是要由广大消费者的切实感受说了算。所以,我们希望北京同仁堂集团能将各项整改举措落实到位。最后,上海市消保委依法对南极磷虾油产品问题开展社会监督和消费提醒,既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本职,也是旨在净化健康功能性食品市场和维护中华老字号信誉。
2025年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官方声明,针对媒体报道的南极磷虾油产品涉嫌虚假标注问题,声明中责令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声明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同时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并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公司承诺进一步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环境。
2025年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些企业借助企业品牌影响力,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会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督管理,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波:我们省市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后,进驻涉事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前往涉事产品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以及涉事产品电商平台所在地,就商标授权、产品交易等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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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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