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鞭之罚
拼音
pú biān zhī fá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pú的字 读音为biān的字 读音为zhī的字 读音为fá的字 读音为pu的字 读音为bian的字 读音为zhi的字 读音为fa的字基础解释
比喻对下属的过错持宽容的态度。详细解释
- 【解释】:比喻对下属的过错持宽容的态度。
- 【出自】:《后汉书·刘宽传》:“吏人有过,但以蒲鞭罚之,示辱而已,终不加苦。”
按字解释
蒲鞭:以蒲草为鞭。常用以表示刑罚宽仁。
之: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
罚:处分犯错误或犯罪的人。
词典解释
蒲鞭之罚-中华成语大词典蒲鞭之罚
【拼音】:pú biān zhī fá
解释
比喻对下属的过错持宽容的态度。
出处
《后汉书·刘宽传》:“吏人有过,但以蒲鞭罚之,示辱而已,终不加苦。”
示例
近义词
反义词
语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鞭罚鞭打惩罚。
●《魏书·南安王桢传》:“邺城有石虎庙,人奉祀之。桢告虎神像云:‘三日不雨,当加鞭罚。’请雨不验,遂鞭像一百。”
用蒲草编的鞭子, 用作刑具, 表示轻罚, 示辱而已。故又作“蒲鞭示辱”、“蒲鞭之政”。
〔出典〕《后汉书·刘宽传》:“吏人有过, 但用蒲鞭罚之, 示辱而已, 终不加苦。”
〔用例一〕唐代李白《赠清漳明府侄聿》:“蒲鞭挂檐枝, 示耻无扑抶。”
〔用例二〕《南史·崔祖思传》:“叔景真为平昌太守, 悬一蒲鞭而未尝用。”
蒲鞭
【出典】 见“刘宽”条。
【释义】 东汉时,郡守刘宽尚宽仁,对有过失的吏员与役人,只用蒲草鞭施以象征性的处罚。后世用作咏仁吏宽刑的典故。
【例句】 ①蒲鞭挂檐头,示耻无扑抶。(李白《赠清漳明府侄聿》1738)这里用“蒲鞭”典,称颂李聿以宽仁治县。②推诚废钩距,示耻用蒲鞭。(白居易《七年春题府厅》5134)作者当时任河南府尹。这里用“蒲鞭”典自述以宽仁治府。
鞭蒲蒲鞭。指蒲草做的鞭子。表示刑罚宽仁。
●明高启《南州野人为吴邑曾令赋》:“下车殷勤问父老,劝耕为汝犁先扶。我本野人偶叨禄,向汝未忍施鞭蒲。”
参见“蒲鞭”。
鞭蒲ㄅㄧㄢ ㄆㄨˊbiān pú用蒲草製成的鞭子,柔軟而不能傷人。古時用來撲責罪人,意謂寬刑。元.高啟〈南州野人為吳邑曾令賦詩〉:「我本野人偶叨祿,向汝未忍施鞭蒲。」也作「蒲鞭」。
蒲鞭-全唐诗宋词元曲典故辞典蒲鞭
【出典】 《后汉书》卷二十五《刘宽传》: “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也。……桓帝时,大将军辟,五迁司徒长史。时京师地震,特见询问。再迁,出为东海相。延熹八年,征拜尚书令,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温仁多恕,虽在仓卒,未尝疾言遽色。常以为‘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终不加苦。”
【释义】 后汉刘宽治理州县时,以温宽为怀,对于有过失的人,用蒲草鞭处分,仅仅示辱,而不加伤害。此例比喻良吏。
【例句】 蒲鞭枉昭公椽,三载民无怨。(柯丹邱南戏《荆钗记》第四出[谒金门])温州太守唱词,自赞治州宽厚清明。
蒲鞭ㄆㄨˊ ㄅㄧㄢpú biān用蒲草製成的鞭子。比喻寬刑。《後漢書.卷二五.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唐.李白〈贈清漳明府姪聿〉詩:「蒲鞭挂簷枝,示恥無撲抶。」也作「鞭蒲」。
蒲鞭-汉语大词典蒲鞭以蒲草为鞭。常用以表示刑罚宽仁。
●《后汉书·刘宽传》:“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终不加苦。”
●唐李白《赠清漳明府侄聿》诗:“蒲鞭挂檐枝,示耻无扑抶。”
●宋苏轼《次韵李端叔送保倅翟安常赴阙》:“顾我迂愚分竹使,与君谈笑用蒲鞭。”
蒲鞭
【出典】 《后汉书》卷二五《刘宽传》:“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温仁多恕,虽在仓卒,未尝疾言遽色。常以为‘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终不加苦。”
【释义】 东汉刘宽任郡守时尚宽仁,对有过失的吏人,只用蒲鞭施以象征性的处罚。后因用作咏官员施刑宽仁的典故。
【例句】 蒲鞭渐驰,缿筒渐少,安用知他帘外。(刘克庄《鹊桥仙·乡守赵计院生日》2641)这里用“蒲鞭渐驰”,不但称赞赵计院施刑宽仁,而且夸奖他治理得法,使吏役们很少犯过失,因此连施用蒲鞭的情况都大大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