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家县令
拼音
pò jiā xiàn lìng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pò的字 读音为jiā的字 读音为xiàn的字 读音为lìng的字 读音为po的字 读音为jia的字 读音为xian的字 读音为ling的字基础解释
详细解释
按字解释
破家:毁灭家庭;使家国破灭。
县令:古官名,是县的最高长官。
词典解释
破家县令-汉语大词典破家县令谓地方长官手中的权力,足以使人破家灭门。
●明敖英《东谷赘言》卷上:“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予谓此言,强宗豪右当常诵之,庶几不敢作奸犯科也。”
●《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侯》:“夫人道:‘何消气得,自古道:破家县令。’只这四个字,把汪知县从睡梦中唤醒,放下了怜才敬士之心,顿提起生事害人之念。”
破家县令
【拼音】:pò jiā xiàn lìng
解释
指横暴的地方官。
出处
明·敖英《东谷赘言》上:“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
示例
钱钟联《黄公度先生年谱》笺注:“至于晚明,有~之称,民反以官为忧,而乐于无官。”
近义词
灭门刺史
反义词
语法
作宾语、定语;指横暴的地方官
同:縣令
县令-中国历史辞典一县的行政长官。秦汉以后,人口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称长,唐代之县分上、中、下各级,故不再分称令长。宋代县令之名虽存,事实上多以京朝官执行其职务,称为知某县事。元称县尹,明清称知县。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改称县知事。
县令
官名。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已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秦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置令及职责。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秦、汉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汉以后放宽尺宽,《晋令》云:“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见《北堂书钞》七十八)所辖户数不及汉制十分之一。南朝县,户数一般很少,而《宋书·州郡志》所载,大多为令。后遂一律称令。《隋书·百官志》只说陈五千户以上县令与五千户以下县令,不提县长。北齐县分九等,县官一律称令。隋、唐因之,只以县的等第,分定县官品秩,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元为县尹。明、清以知县为正式官名。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县知事;民国党统治时期称县长。
县令(I)高名令闻。
●《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成玄英疏:“县,高也。夫修饰小行,矜持言说,以求高名令问者,必不能大通于至道。”
县令(II)一县之行政长官。
周有县正,掌县之政令。
春秋时县邑之长称宰、尹、公、大夫,其职同。
秦汉县万户以上者称令,不及万户者称长。
晋隋因之。
唐时县置令,县有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不分令长。
宋因唐制,其京朝官任县令职者,称知某县事。
元县置达鲁花赤,以县尹为副。
明清称知县。辛亥革命后改为县知事。后称县长。
●《韩非子·八经》:“县令,约其辟吏。”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至蜀,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矢先驱,蜀人以为宠。”
●唐韩愈《赠崔复州序》:“县令不以言,连帅不以信,民就穷而敛愈急,吾见刺史之难为也。”
●《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二年》:“嗣君好察微隐,县令有发褥而席弊者,嗣君闻之,乃赐之席。”
胡三省注:“古者县大夫,至春秋时有邑大夫。县令,起于战国之时,秦汉因之。”
同:縣令
县令-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同:縣令
破家縣令-教育部成語典【台湾】破家縣令備註頻1書成語典號FL00000075933
县家-汉语大词典县家犹官家。
●唐张籍《山头鹿》诗:“县家唯忧少军食,谁能令尔无死伤?”
出处
引证
明-冯梦龙-卷二九-《醒世恒言》:夫人:“何消气得,自古道:破家县令。”只这四个字,把汪知县从睡梦中唤醒,放下了怜才敬士之心,顿提起生事害人之念。
明-敖英-上卷-《东谷赘言》: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予谓此言,强宗豪右当常讼之,庶几不敢作奸犯科也。
现当代-钱钟联--《黄公度先生年谱》:至于晚明,有破家县令之称,民反以官为忧,而乐于无官。
故事
明-冯梦龙-卷二九-《醒世恒言》:夫人:“何消气得,自古道:破家县令。”只这四个字,把汪知县从睡梦中唤醒,放下了怜才敬士之心,顿提起生事害人之念。
明-敖英-上卷-《东谷赘言》: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予谓此言,强宗豪右当常讼之,庶几不敢作奸犯科也。
现当代-钱钟联--《黄公度先生年谱》:至于晚明,有破家县令之称,民反以官为忧,而乐于无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