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渎

拼音

suǒ dú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suǒ的字 读音为dú的字 读音为suo的字 读音为du的字

基础解释

谓琐琐絮聒而渎犯对方,常作书信套语。

详细解释

  1. 谓琐琐絮聒而渎犯对方,常作书信套语。

    明 张四维 《双烈记·奇遇》:“再请问尊翁令堂在否?乞恕琐瀆,幸明见諭。”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琐渎-汉语大词典

琐渎谓琐琐絮聒而渎犯对方,常作书信套语。
●明张四维《双烈记·奇遇》:“再请问尊翁令堂在否?乞恕琐渎,幸明见谕。”

琐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同:瑣瑣

琐琐-汉语大词典

琐琐亦作“璅璅”。
1.犹惢惢,疑虑不定。
●《易·旅》:“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李镜池通义:“琐琐,是惢惢的假借,三心两意,疑虑不一。《说文》:‘惢,心疑也,众三心,凡惢之属,皆从惢。读若<易>:旅琐琐。’……这是说商人多疑,离开寓所,反而闯祸。”
2.形容人品卑微、平庸、渺小。
●《诗·小雅·节南山》:“琐琐姻亚,则无膴仕。”
●郑玄笺:“琐琐姻亚,妻党之小人。”
高亨注:“琐琐,卑微渺小貌。”
●晋习凿齿《与弟秘书》:“璅璅常流,碌碌凡士,焉足以感其方寸哉!”
●《北史·崔浩传》:“浩曰:‘但恐诸将琐琐,前后顾虑,不能乘胜深入,使不全举耳。’”
●章炳麟《文录·思乡愿下》:“晚明风烈,独有直臣,直臣可式,独有杨继盛,余琐琐皆党人矣。”
3.形容事情细小,不重要。
●《文选·张衡<东京赋>》:“薄狩于敖,既璅璅焉,岐阳之搜,又何足数。”
薛综注:“璅璅,小也。言鄙陋不足说也。”
●唐白居易《议祥瑞辨妖灾策》:“自谓政之能立,道之能行,虽有琐琐之妖,不足惧也。”
●宋韩淲《涧泉日记》卷下:“古人之史……经制述作二者是大,他琐琐不足记也。”
●何其芳《画梦录·岩》:“这是颓墙,这是碎瓦,都琐琐不足为外人道。”
4.形容声音细碎。
●唐杜牧《送刘三复郎中赴阙》诗:“玉珂声琐琐,锦帐梦悠悠。”
5.絮聒,多言貌。
●元黄溍《上京道中杂诗·刘蕡祠堂》:“平生二三策,非徼明主恩,琐琐谈得失,无乃市井言。”
●《封神演义》第九三回:“既将军有猜疑之念,贫道又何必在此琐琐也?”
●清王韬《淞滨琐话·药娘》:“素修曰:‘小园与外间隔绝不通,姊何由至?’女曰‘……妹来欲出小诗奉教,幸勿琐琐固诘,以败清兴。’”
●叶圣陶《前途》:“买菜的男女徘徊在鱼摊菜担旁边,琐琐地争论价钱,计较斤两,一片嚷嚷。”

琐琐-辞源3

同:瑣瑣

渎-中華語文大辭典

同:

渎-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渎 dú
① 名小水沟;小水渠。《论语·宪问》:“自经于沟~而莫之知也。” ② 名河流;水道;沟渠。《五蠹》:“天下大水而鲧禹决~。” ③ 动轻慢;亵渎。《左传·成公十六年》:“~齐盟而食话言” dòu
通“窦”。洞;穴。《左传·襄公三十年》:“晨自墓门之~入。”

渎-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同:

渎-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字部】 瀆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𠀤音牘。【說文】溝也。【爾雅·釋水】注澮曰瀆。
◎又江河淮濟爲四瀆。【釋名】瀆,獨也。各獨出其水而入海也。【白虎通·巡狩篇】瀆者,濁也。中國垢濁,發源東注海,其功著大,故稱瀆。【風俗通·山澤篇】瀆者,通也,所以通中國垢濁。
◎又小渠也。【賈誼·弔屈原賦】彼尋常之汙瀆兮,豈能容吞舟之魚。
◎又慁也,重複也。【易·蒙卦】再三瀆,瀆則不告。
◎又慢也。【易·繫辭】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又易也。【左傳·成十六年】瀆齊盟而食話言。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瀆山,蜀之汶山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大透切,音豆。句瀆,地名。【左傳·桓十二年】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
◎又與竇同。【左傳·襄三十年】伯有自墓門之瀆入。瀆,徐邈音豆。考證:〔【爾雅·釋水】江湖淮濟爲四瀆。〕 謹照原文江湖改江河。

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渎¹(瀆、凟)dú
书轻慢;不敬:~犯|亵~|烦~|有~清神(书信套语)。

渎-中草药辞典

【读音】dú
【繁体】瀆
渎<名>
(形声。从水,卖声。本义:水沟,水渠)
同本义。又特指邑中的沟[ditch]
渎,沟也。一曰邑中沟。――《说文》
坎为沟渎。――《易·读卦》
开其渎。――《荀子·脩身》
彼寻常之?渎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索隐:“小渠也。”
掌沟渎浍池之禁。――《周礼·雍氏》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韩非子·五蠹》
又如:渎田(开沟渠而溉田)
大川[largeriver]
江淮河济为四渎。――《尔雅》
再三渎。――《易·蒙》
又如:四渎(长江、黄河、淮水、济水)
渎<动>
轻慢;不敬[desecrate;profane]
渎货无厌。―
渎dú
①水沟;小渠。
②轻慢;对人不敬:
②职~、亵~。
【渎职】工作不负责任,以致在执行任务时出现重大事故,犯了严重过失。
【渎职罪】罪名类别。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侵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如受贿、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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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dòu1.洞穴。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近义词

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