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司
拼音
fǎ sī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fǎ的字 读音为sī的字 读音为fa的字 读音为si的字基础解释
详细解释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司法-中華語文大辭典司法ㄙ ㄈㄚˇsīfǎ1.檢察機關或法院依據法律,對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等進行調查、審理、判決。2.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司法-汉语同义词反义词词典[反]立法
法司-辞源3【法司】指掌司法刑獄的官署。魏書 甄琛傳 袁翻奏:“自今已後,明勒太常司徒有行狀如此,言辭流宕,無復節限者,悉請裁量,不聽爲受。……復仍踵前來之失者,付法司科罪。”隋書 趙綽傳:“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時 趙綽任刑部侍郎。
法司-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法司ㄈㄚˇ ㄙfǎ sī古代掌理司法刑獄的官署。《魏書.卷六十八.甄琛傳》:「復仍踵前來之失者,付法司科罪。」《初刻拍案驚奇.卷二》:「發下旨意:『著法司嚴刑究問!』」
司法-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司法sīfǎ
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应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
司法ㄙ ㄈㄚˇsī fǎ②法律法律、執法執法①職官名。掌理刑法。唐代於府置法曹參軍,州置司法參軍,縣置司法,宋沿置。元代始廢。②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審判。
法司-汉语大词典法司1.古代掌司法刑狱的官署。
●《魏书·甄琛传》:“复仍踵前来之失者,付法司科罪。”
●《隋书·赵绰传》:“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人,岂得不关臣事。”
2.指司法官吏。
●宋范公偁《过庭录》:“法司具条白之,不许伫立。”
司法1.官名。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
●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
●宋沿唐制,诸州置司法参军。
●元废。
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2.星官名。
●清恽敬《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星经》又曰‘六曰司法’。”
3.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司法】官名。兩 漢郡之佐吏有決曹、賊曹掾,主管刑法。北齊稱法曹參軍。唐制,在府叫法曹參軍,在州叫司法參軍,在縣叫司法。宋在司法參軍外,又有司理參軍。元廢。參閲 文獻通考六三 職官十七 錄事參軍。
三法司-汉语大词典三法司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明史·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这一篇章疏奏上,天子重瞳亲照,怜其冤抑,倒下圣旨,着三法司严加鞫审。”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二章:“本应拿问,交三法司从严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