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厅
拼音
bǔ tīng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bǔ的字 读音为tīng的字 读音为bu的字 读音为ting的字基础解释
清 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官场现形记》第四五回:“前任捕厅随太爷坐在帐房里,请帐房师爷説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你看我足足读了五年书,破承题也作过十多次,出起身来不过是个捕厅。”详细解释
清 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
《官场现形记》第四五回:“前任捕厅随太爷坐在帐房里,请帐房师爷説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你看我足足读了五年书,破承题也作过十多次,出起身来不过是个捕厅。”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捕厅-中華語文大辭典同:捕廳
捕厅-中国历代职官辞典捕厅
清州县官署中佐杂官,例如典史,因有缉捕之责,一般称为捕厅。
清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例如典史,因有缉捕之责,一般称为捕厅。
同:捕廳
捕厅-汉语大词典捕厅清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
●《官场现形记》第四五回:“前任捕厅随太爷坐在帐房里,请帐房师爷说话。”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你看我足足读了五年书,破承题也作过十多次,出起身来不过是个捕厅。”
同:廳
厅-中国历史辞典清代在新开发地区的一种政区建置。其长官为同知或通判。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别: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散厅与散州和县平行,属于府。
厅
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置于省与省边界及新开发地区,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直隶厅直属于省,与府、直隶州同级,散厅隶属于各府。
厅
【寅集下】【广字部】 廳
★【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正韻】他經切,𠀤音汀。【廣韻】廳,屋也。【集韻】古者治官處,謂之聽。事後語省,直曰聽,故加广。【增韻】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乃始加广。
厅(廳、厛)tīnɡ
名
①聚会或招待客人用的房间(通常较大):大~|门~|客~|餐~。
②中央或部一级机关办事部门的名称:办公~。
③某些省属机关的名称:教育~|财政~。